最终,没有这么做。
她抹去不成气的眼泪,也没有再进去,选择了径直离开。
可是为何眼前的房顶都在旋转,脚下的道路都开始扭曲?眼泪还是成串的落下来,瞧她结的什么婚,早知道随便选个开货车的都比何振光强!
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金黄的夕阳带着闷热的暑气席卷上来,秦洛的身体却感觉发冷,她打了趔趄,最后又危险站稳,原本宽敞笔直的马路也在她眼里旋转起来,她想去对面打车,可是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突然分不清东南西北,除了傻傻的站在那里,没有多余的动作。
陆飞扬刚挂了林琴筝的电话,打算去医院探望一下病人,结果半路杀出个傻站着的女人,等他发现的时候,他唯有猛踩刹车。
刺耳的刹车声尾音被拖得老长——
陆飞扬的眼睁得老大,肾上腺素急速上升,这么多年大风大浪的商海沉浮,都没有这一刻来的凶险!
车子只差一点就撞上秦洛,不过她的身体先支撑不住,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陆飞扬急了,快速松开安全带下车:“喂,小姐……”等他托起秦洛,不由的惊异,“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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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洛悠悠转醒,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充满男性阳刚之气的阔绰房间。
房间内的摆设,无一不彰显着主人非富即贵的品位与声望煊赫的身份。
秦洛强撑着从床上坐起,依然感觉头晕,但她更想知道自己究竟身处何方,她慢慢回想起晕倒之前的事情,她去了医院,听到了张文英对她的评价,然后虚弱的离开医院,结果,在大马路上……晕倒了。
好像还有一辆车朝她迅猛的开过来……
房间门蓦然被推开,屋外灯光照射进来,照在门口之人身上。
逆光里,她只看到一个高大而模糊的轮廓,他深色的亚麻休闲裤衬得他双腿笔直,咖啡浓郁的香味已经悠远的飘了进来,强烈刺激着她的嗅觉。
“你醒了。”伴随着他醇厚的嗓音,室内灯光骤然亮起。
她不习惯的用手轻轻一挡,而后终于将门口之人看清。
他潇洒而利落的斜倚着门,白玉陶瓷的勺子在咖啡杯里慢慢搅动着,唇角微扬,脸上有浅淡的笑意,还有些许的关系。
秦洛大为震惊,望着眼前平静而尊贵的男人:“陆先生,这是你家?是你把我带回来的?”
他并不避讳的承认着,端着咖啡走进来,放在她的面前:“虽然要一个刚刚醒来的病人喝咖啡显得有些不合适,不过咖啡刚刚煮好,正是最香醇的时候,现在不喝,未免可惜。”
秦洛终于看清了他,一件亚麻质地的米色上衣和一条亚麻之地的褐色长裤,还有一双棉质的软底拖鞋。
似乎所有成功男士都偏爱亚麻款式的衣裤。而在秦洛的印象里,亚麻这种产于地中海沿岸的十分难打理的纤维纺织衣料只有身份尊贵身材一流气质卓绝的高富帅才能驾驭得了。
不是她故意贬低何振光,陆飞扬这一身乍看普通实则价格惊人的薄薄衣料如果穿在何振光的身上,是绝对穿不出这份气定神闲的贵气的。
所以说,有些人,穿上龙袍也不像皇帝,反倒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陆飞扬见秦洛走神了,体恤的问:“如果还是不舒服,就去医院吧。”
“不用了。”她的声音依然粗砥如沙石,十分给面子的品尝了他刚刚端过来的咖啡,入口即化的丝绒触感,唇齿留香的美妙,她十分中肯的赞美,“真的很好喝,你的手艺很好。”
他很受用:“谢谢,不过你不是第一个这么夸我的。”
秦洛一怔,旋即笑了:“我已经好多了,我该走了,谢谢你带我回来。”
如果此刻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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