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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灵没有回答,倒是一道巨大的蓝色神光冲击而来,洛辰脚下的巨树顷刻间便被这道神光给摧毁断裂了。洛辰抓起自己新做的衣物,一个闪身跳跃,消失在了密林深处。不多时,洛辰传出话来:“你这叫人在并获而后恼羞成怒!”
海灵气鼓鼓的站着,本想再发出一道神光,但想了想也没必要。洛辰这个人还是蛮好的,而且这个人心有正义,实力和天资都不错,即使不能收复几用,交个朋友似乎也不错。想到这,海灵笑了,难不成她堂堂海灵要在这种蛮夷之所交个朋友吗?其实都无所谓了,修者的世界没有天生的高贵,谁强谁就是王道、贵族。
不一会,洛辰穿着那套白羊毛制成的短衫长裤,从那密林之中出现了。海灵看了一眼,没忍住,抿着嘴乐了起来。洛辰自己打量了一番自己,觉得不错啊,蛮好的衣服啊。便问道:“你笑什么?很难看吗?”
海灵笑着摇头,道:“也不是难看啦,打个比喻,你以前穿的那件黑色羽织兽皮,像个部落的少主,勉强算的上英俊挺拔。可换了这身衣服,像个地地道道的西北农民。”
洛辰低头一看,自己确实一身包身的白色羊毛皮,就差一个包头的头巾,洛辰无所谓的笑了笑,道:“生存之道,从来不拘小节啊。”
洛辰带着海灵出发了,他这次的目标是漠北的弯刀部落,那里有一片黑市,赌拳,押宝,买卖奴隶,*,等等,只要你想买的,几乎那里都有。虽说那里的生意勾当并不干净,但是弯刀王却在那里维持着整个黑市的秩序,那里可以说是大荒最安全的地方之一,各个部落都在那里有着正经或者不正经的生意,因此几乎所有部落都在那里布置有眼线,并帮助维持秩序。洛辰计划着,这次就将海灵给丢在那里,那里既安全,又布满了所有部落的眼线,因此他可以安心。
说起这片黑市,其实也是大荒蛮族为了生存而诞生的产物。因为部落再大荒地理位置分布不同,有地方产盐,有的地方产铁,有的地方产草药,这些地方都不是统一的。而一个部落,想要收集这些生存必需之物,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一个统一的市场,来进行物物交换,有盐的部落从用盐,从有铁的部落交换。这样将生存资源有效的分配,来保证每个部落的生存。
洛辰带着海灵出发了。海灵给洛辰弄了一个白毛做成的斗篷,将他的脸也给罩起来。希望这样的装扮,能躲过那些多如虫蚁般的追杀。因为,说不准,这些家伙里会不会蹦出来一个强者,一下来个七八阶的强者,那洛辰和海灵,估计直接死了,躲个屁了。
洛辰在这大荒里摸爬滚打也半年多了,懂的很多生存之道。也比较了解猎人们平日里捕猎的路线,他尽可能的带着海灵绕着那些地方走。这里,大荒千里邈邈,万山翠绿,层层岩石叠嶂而起,冲天巨峰遍地拔起。不时便有巨兽从洛辰和海灵的眼前窜出去,或是有山巅之间,凶禽长鸣着俯冲而下,猎杀生灵。这是最原始的大荒,虽然他和海灵虽然拥有三阶的修为,但也不能肆无忌惮,随时可能会有野兽冲出来,要了他们的命。洛辰打算炼制一些四阶的毒丹,放在身上,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野兽猎杀的欲望,给自己更多的保命机会,这事得赶紧做,等他到了黑市,就用自己早就带在身上的一片雾毒之花叶子,来交换掉毒草之药。
洛辰和海灵穿越了一片密林,比肩跨过了一片荒原。热烈的太阳在天空,肆意的散播着热量,即使最顽强的草都弯下了头,变得蔫了。但洛辰却觉得这风温和的很,天气也很美好。和海灵一路走来,有说有笑,还没累,就走了百里路程。路上,洛辰遇到了一队人。这不是以前那种三两个一队的,而是一群,大概有十多个人。
洛辰远远的就看见,不远处的荒原上,有着一群手拿长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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