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 县衙搜身(第1/2页)  明末大英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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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抚衙门后堂。

    丫鬟春兰轻轻放下精致的木盒,对小姐孙素素轻蹲一礼,便要离开。正在对镜画眉的孙素素手略一停轻声说道,“先别走,涂脂抹粉你是内行,帮我照看着点。这吴记的胭脂真是最好的吗?我可不要涂得跟半老徐娘似的一笑就掉渣儿。”

    春兰答应着,小心地打开木盒,将里面的两个做工精美的彩色描花纸盒逐一拿出来放到梳妆台上,浅笑道,“小姐天生丽质,以前从来不用这个的。”

    孙素素仿佛心思被人看穿一般,脸上无端浮出一抹桃红,言不由衷地说道,“女儿家,谁不爱美啊,我可不想心若春蕊,颜似落花。”

    听小姐这般说着,春兰忽然想起一事,感叹道,“要说人心和长相真没法看啊,昨天跟小姐说的那位施粥的书生,别看人长得好看,想不到竟是一个贼,到当铺里销赃,竟被老朝奉指认出来。还假装做善事,我看是怕天老爷打雷劈他,这才施粥赎罪的。”

    孙素素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随意问道,“偷了什么贵重东西,怕还不够米钱吧?”

    “一个白玉扳指。”春兰撇撇嘴自顾地说着,“那个贼书生倒是能装相,倒负着双手,还眯着眼睛质问人家县衙的官差,一副欠揍的样子。”

    孙素素笑吟吟地听着,听着听着,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她突然想起了同样能装相,同样喜欢倒负着双手,同样喜欢眯着眼睛看人,同样有一个白玉扳指的某个欠揍的人。

    “他发髻上是不是插了一根白玉簪?”孙素素放下眉笔,急迫地问。

    “对对对,是一根白玉簪,当时我还想呢,说不定这也是窃来的赃物,特意多看了几眼。”春兰不住地点头。

    孙素素突然啊地大叫一声,几步冲出闺房,跑向后面,疯了一样地大喊起来,“锦云锦云”

    锦云系着衣带从茅房里转出来,望着深一脚浅一脚跑过来的孙素素,诧异地问,“小姐慢点,路滑,你这是怎么了?怕我掉进去啊?”

    “不是,出大事了”孙素素娇喘吁吁地说道。

    “什么大事啊?能有我这个事大吗?”锦云笑嘻嘻地问。

    孙素素哪有心情跟她说这些胡话,她脸色苍白地说道,“那个施粥的书生,很可能是陆公子,他被县衙抓走了。”

    “啊”锦云惊呼一声,急急问道,“卖艺哥哥呢?也被抓了吗?是不是他们的事犯了?”

    “不是”孙素素拉着锦云就往闺房走,“没时间细说了,赶快换衣服看看去。”

    “那赶快跟老爷说,让老爷去搭救啊!”

    “闹到了县衙,哪有那么简单,咱们先看看,到底是不是陆公子,然后再找我爹”孙素素拽着锦云加快了脚步。

    “到底是不是陆公子还没弄清楚,看把你急的?”

    “是不是陆公子,我不确定,唯一能确定的是,同时被抓的还有你的卖艺哥哥。”

    “啊,那还等什么?”锦云拽着孙素素紧跑了起来。

    踏着长街积雪,肖剑率先而行。

    做为一名被擒获的窃贼,而且是人脏俱获的窃贼,他丝毫没有被缉拿的恐惧与慌乱,反而背负着双手,悠然前行,仿佛不是到县衙过堂,更像是带着这群公差外出办案一般。惹得一路上围观的百姓不停地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在县衙正门两个威武的石狮子前,肖剑停下了脚步。

    望着正门两侧悬挂着的硕大朱漆木雕对联,他的唇边现出一抹讥讽的笑容。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倒是真想看看,这官是有用之官还是无用之官,也教你瞧瞧,我这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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