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母走后,房间内陷入了寂静,只是偶尔会传来李县令翻动卷宗,而发出的细微声响。
此刻,房间内安静得有些吓人。
就在徐杰有些坐立不安时,他忽然发现左手边的书架上,有一本破旧的卷宗。
这本卷宗被扔在了最上头,看起来刚被翻阅过的样子。
徐杰有些好奇上面写的是什么,他手一伸,就将这本卷宗拿到了手里。
他翻开卷宗,发现这居然是半年前,李牧之杀人案的全部卷宗。
这本卷宗,已经有些破旧,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批注,而且书页已经十分褶皱,明显是被李县令经常拿出来翻阅所导致的。
“半年前就已经结束的案子,李县令怎么还经常翻阅批注,难道李牧之杀人,真有什么隐情吗?”
怀着满肚子的疑问和好奇,徐杰将这卷宗从第一页开始,仔细阅览。
看完这本卷宗,徐杰大致了解了李牧之杀人的情况。
据卷宗记载,李牧之一共杀了四个人,其中,三个是武安书院的学子,一个是武安书院的老夫子。
第一个人是被溺死,据李牧之后来交代,他是把死者的头按在河里,把他活活憋死。
第二个人则是被木棍,敲击头部重创而死。
第三个人是被震碎心脏而死。
而最后死的是书院老夫子,他也是死于心脏震碎。
刚开始,众人没有把四个人的死,联系在一起。
直到发现第三个死者和第四个死者的死因都相同后,众人才慢慢把四人的死亡,联系在一起。
县衙的捕快认为,凶手在杀害第三人和第四人时,杀人手法相同,且一击致命。
这表明凶手在这之前,肯定已经杀过人,否则杀人技巧不会这么娴熟。
第一次杀人的人,不会做得这么干净利落。
由此可以推断出,凶手在第一次杀人时,手段肯定是很粗糙,很不缜密的。
想来凶手一定是在一次次的杀人过程中,不断积攒杀人经验,最终达到可以一击致命,且不会在现场留下证据的杀人手法。
于是县衙的捕快们,很快就把注意力从后面三个死者身上,开始转移到第一个死者的身上。
最终顺藤摸瓜,捕快们查到第一个死者在临死前,最后见的那个人是李牧之。
于是,所有的矛头开始指向李牧之。
最后,县衙的捕快,在书院的一个角落找到了李牧之。
面对捕快们的质询,李牧之对杀人的事,供认不讳。
并且他在承认自己杀人罪行时,神情表现得极其平静,就好像自己没有杀人一般。
这卷宗上面,详细记载了四场命案的发生经过。
另外,这卷宗上还有着密密麻麻的标注,看样子,应该是李县令后来自己加上去的。
从上面的标注得知,第一个被活活溺死的人,与李牧之并不相熟。
因为县学并不是严格要求廪生才可以进入学习。
所以,武安县大部分有钱有势的人家,都会把孩子送到武安书院。
这也就导致武安书院学生众多,最终分成了几十个学堂。
而不是一个学堂的人,相互之间往往很少有交集。
第一个死者,与李牧之在书院最多见过几次面,二者连说话的机会都很少,更别说纠葛了。
至于第二个死者,倒与李牧之相识,两人同属一个学堂,只是二人平日来往不多,也没什么冲突,属于井水不犯河水。
第三个死者,与李牧之的关系更离奇,因为死者是在成为武安书院的学生没几天后,就被杀了。
按理来说,在李牧之杀他之前,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