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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预兆的四目相对,程渝的心猛然一缩。
太过于意外,故而心就太随了自己的本意,没有任何遮掩和装饰,让程渝几乎看到了自己。
太过于丑陋的本心,让程渝又惊又怕,表情就变了变。
她有了点反应,那桌的人就挪到了她这桌。
“阿渝......”高桥荀略微有点生硬的中国话,在她耳边响起,像炸雷般。
程渝用力握紧了拳头,才能平复内心的情绪。
眼前的人,她再次认真端详他。
和上次相比,不过短短数日,他竟又消瘦了一圈。
程渝的心,毫无预兆的刺痛了起来。
和卓莫止相比,高桥荀是个没用的男人。他从前生活在他父亲的羽翼之下,没有好胜心,也没有上进心。
正是因为他的无用,才叫人生出伤悲来。
假如他很厉害,像卓莫止那样,程渝绝不会难受。
她从不肯正视自己。
程渝外表不甚在意,内心深处却不欣赏自己,故而她从来不肯对着自己的心去思考。
浑浑噩噩,就是她的幸福。
“好久没见你了。”高桥荀的声音,那样低沉,就像一个虚弱的气泡,稍微用力就能戳破,情绪就会一泻千里。
“是啊。”程渝回答。
然后,两下沉默,谁也没有再看彼此。
程渝觉得她喝醉了,她不应该留在这里,否则自己的心就会背叛她。
她道:“我是跟轻舟一块儿来的,告辞了。”
说罢,她站起身,直接从酒水台这边的偏门而出。
出门之后,她四下里寻找自己的汽车,却发现汽车不是停靠在这个门口的。
惊觉之后,程渝看到了高桥荀也站起身,似乎在付钱。
她告诉自己:“快走,赶紧找到我的车。”
进去是不可能的,她得绕到前门去。
绕道过去,有个极大的转弯,似乎路长得看不见尽头。
街灯鳞次栉比,橘黄色的暖光,给盛夏的夜添了炙热。
程渝使劲往前走,脸上火烧火燎的发烫,几乎要烫伤她。
“还没有到,还没有到!”她急切了起来,想要小跑。可惜,她今天穿了双漂亮的高跟鞋,鞋跟稍微高出平常,让她跑不动。
越是如此,她越是着急。
胳膊被高桥荀拉住的时候,她已然是气愤不已,不知是气自己走不快,还是气他要拽她,故而她扬起手,重重打在他的手背上。
“松开!”程渝高声呵斥。
高桥荀道:“你慢点,你差点被车子撞到了。”
程渝的呼吸是急促的,面颊是滚烫的,饭店的灯火和路边的街灯,一起落在她脸上,她满眸秾艳之色。
高桥荀用力搂住了她。
她身上滚烫,他也是,两个人都热,都喝了酒。
宛如一次次激烈的缠绵之后,浑身薄汗的疲倦,高桥荀把唇凑在她的耳边,轻轻吻了她的耳朵。
他的胳膊似铁箍。
程渝却一脚踩在他的皮鞋上。
她的高跟鞋,鞋跟很尖很细,几乎要踩断了高桥荀的脚趾。
他吃痛低呼,手就松开了。
程渝后退两步,怒指了他:“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调戏我?”
说罢,她索性将鞋子脱下来,捏在手里,利落往前跑。
转过弯,车子就在眼前了,司机正靠车抽烟,和另一个司机闲谈。
瞧见了程渝,他急忙将烟灭了。
“回家!”程渝厉声对司机道。
司机问:“程小姐,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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