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因为孩子上了中专长大了,加上学校在南城,离东城的家又很远,蒲素在学校食堂就餐,成天早出晚归。刚开始老蒲和妈妈梅芳也对蒲素放松了要求,不像之前管的那么严。
之后当老蒲发现苗头不对再想管起来,已经进入青春期的蒲素相当逆反,干脆就在同学家刷夜c几天不回家,老蒲为此还担心的找到学校去过几次。
刚开始,蒲素和同学聚拢在一起也只是调皮捣蛋c小打小闹。
刚进学校第一学期,因为新教学楼还在施工,老教学楼教室需要他们城金班和上一届建工班,两个班级轮流使用。所以每天只上半天课,每周轮换上下午。
少年间的友谊总是真挚而又火热。率先热络起来的几个同学,恨不得时刻腻歪在一起。起先是在上午轮空那个礼拜,偶尔约一次去哪家撮饭。
家长都上班,中午家里没人。少年们翻箱倒柜整点菜,官二代家里烟酒都不缺,内贼熟门熟路找出一瓶直接就是干。
蒲素人生中第一次喝白酒就是在余兵家里,小酒盅一口下去后,当即蹲在门外翻江倒海,干呕了半天。
“这玩意是人喝的吗?”
奄奄一息的蒲素,面色苍白地在同学们的哄笑中无力吐槽。
这种不定时聚餐,直到一个从农村上来的同学c胡先春的加入而达到高峰。
五大三粗的胡先春,在当时蒲素看来完全就是个成年人。
虽然年纪差不多大,但胡同学已经有了钢针般的络腮胡,粗壮的身板像块麻将牌四四方方c端端正正。
蒲素一直纳闷,胡先春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进的金融中专,因为从老家刚上来,胡同学的成绩简直太差了。比如念英语单词,胡同学直接是按照拼音来的。
而且一口乡音,别说南州方言c普通话都说不来,特别是胡同学是在蒲素他们开学一段时间以后才入学的。
因为在南州没有同学和朋友,迫切渴望友谊c而且早熟的胡先春同学在加入这个圈子,得知竟然还有聚餐这个活动后,很是热情洋溢主动邀请大家。
并且在成功举办了第一次之后,不断发起邀请,表示愿意把这种松散形式变为固定。他也确实具备条件——家里在城北开了一家饭馆儿。
去他家饭馆吃饭也简单,同学之间重在参与,对吃什么本就无所谓。
第一次去胡同学家族企业聚餐时,从未做过家务的蒲素和其他同学,都用膜拜的眼神看着有极强动手能力的胡同学。
只见小胡同学站在案板前,咬着小小年纪就能甩起横肉的腮帮子,用睥睨霸气的姿态问着围观众人:“要厚还是要薄!”
然后他先是在切墩上像模像样切了几盘卤好的牛肉,切好的牛肉纹理清晰,厚薄均匀,足见这厮刀工不凡。
然后点燃精炭塞在一只铜暖锅里,放点大白菜c烫些粉丝加一盘汆肉丸子,最后摆上大家凑份子买的一瓶明光佳酿一一满上,由胡同学带头先干为敬便彻底达到人生巅峰。
问题是自从聚餐开始无酒不欢后,蒲素和他这帮同学,从原本的调皮捣蛋逐步升级。到后来,不光在学校横行霸道,和社会上人斗殴也是家常便饭。
强壮的火锅王子胡同学就是主力惹事人和当仁不让的头号打手。
在蒲素当时看来,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之间,多少还是有区别的。通常农村孩子更强壮也更加野蛮,能动手绝不吵吵。有时候蒲素他们还在和对方理论的时候,胡同学的直拳已经直冲对方面门而去了。
好像生怕大家讲了道理,这架就打不起来一样,很是急吼吼。
后来到了部队,接触农村兵多了以后蒲素才发现,之前对农村孩子的错觉完全是因为胡同学本身是个异类。
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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