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第1/3页)  我才不要做亡国之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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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啊,不是我说你,咱们的锦衣卫真的就没人像您这样,嘴上没个遮拦,什么话都往外冒。”

    也不知道苏媚娘是不是认命了,苏援去催了不到片刻,便有仆人来告知苏卫,姐一切准备妥当,随时可以启程。

    当下他们就看护着苏媚娘——脸上当然戴着面纱——进了从宫里一路跟来的车架,点起卫队护送着苏媚娘并他爹送她的家丁c厮c下仆和贴身的婢女等组成的队伍踏上南下的路。

    当然,后面自然跟着有苏援带领的冀州侯送女的军队,而在冀州的边界,同样有崇侯虎用受辛赐予的钢制武器和铁质铠甲武装起来的亲卫队等着接人,

    而就在这护送的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界,费仲瞅着个空,打马贴近受辛,悄声地抱怨起来。

    “您也正是撞上了这冀州侯苏卫也是个嘴里没把儿的货色,不然早就被人识破了。至少,也得对您的身份起疑了——我们的锦衣卫,哪有几个人敢嚼您的舌根?不怕被同僚给捅上去,治个大不敬吗?”

    “哎,你说说你们这些人,我是那么气的人吗?打从一开始,我建这锦衣卫起立下的第一条规矩是什么?那就是拿证据说话。人家随随便便说两句闲话,你们就拿来大做文章吗?我身为帝国帝君,是个公众人物,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摆在众人眼前的,自然要允许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毕竟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不同,对同一件事自然有不同的考虑。求同存异嘛,怎么能够因言获罪呢?那不成了文字狱了吗?打个比方,就算是某个人对帝国充满了怨恨,对我充满了怨恨,恨不得杀我而后快,但只要他的念头都埋在心里,没有一点想要付诸于行动的痕迹,那他就是我帝国的子民,就应该受到我帝国律法的保护。我既然立下了法律,那就得按照法律办事,身为帝君若是言而无信的话,那这国家还怎么治理,我的人民又怎么会信服我?”

    受辛微微一笑,全然不把费仲的担忧当回事儿,反倒侃侃而谈起来。

    “哎,您是帝君,是我的主人,您爱怎么做那是您的权力,我不过一只老鼠罢了,还能说什么呢?”

    费仲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放弃了劝诫受辛的打算。

    “欸,费卿,可别这么说。你与尤卿可是我的左膀右臂,是这帝国的肱股之臣啊。说起来,尤卿带着外镇抚司常年奔波于国境内外,可不比你轻松的。这么久不见,孤倒是有些想他了。”

    “大王可是担心,尤兄孤悬国外,会否遭遇不测?这一点倒是还请大王放心,当年我哥俩不见容与北漠,若不是偷生有数,屡次逃得性命,又怎么撑得到大王来救我们呢?说来,大王您赐我的这耳环不知是何种宝物,自戴上后,我脑子里那些淅淅索索的嘲哳低语声确实是平息了下去,最近再也没有听见了。”

    说着,费仲抬起手来,指尖摩挲着挂在左耳垂上的那个坠饰为黄金骷髅头造型的耳环,满脸感慨的样子。

    “这是孤从师尊那里求来的法宝,是修行中人专用来镇定心神,隔绝外魔的手段。事实上这世间除了诸天仙圣之外,还有许多邪魔,它们行事诡异,残害人的手法也让人难以防备。其中不乏以种种杂念或者莫名其妙的耳语惑人心神的手段,你与尤卿皆是国之干臣,孤不得不防备有那么些对帝国包藏祸心之人试图通过影响你们来破坏帝国和谐稳定的局面啊。”

    实际上,响彻在费仲识海里的声音,其实是来自招妖幡的。当年妖帝帝俊与妖皇太一统御妖族,收摄了万千大妖的一缕神魂辅以种种天材地宝,凝练成一杆招妖幡,“一手摇幡动,群妖皆觐帝”。后来妖族所统治的第一代天庭因与巫族相争而破灭,帝俊与太一双双殒命,这招妖幡就落到了妖族唯一的圣人——圣母娘娘女娲手里。而随着当年那些妖族的繁衍生息,此刻几乎绝大多数的妖物身上都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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