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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上,杨霄毫无疑问的又溜到了大姐的闺房中,既然沈家不给他配发蚊帐,那他也只好暂住在沈兰心闺房中了。经过多方打探,他得知大姐沈兰心今趟出门,没有半个月是回不来的,如此说来,他至少有半个月可以不用为蚊虫叮咬而犯愁。

    此外,杨霄还发现,沈兰心房中原本快燃尽的檀香又新近被填满,而摆放在内厢中的几盆兰花也是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浇过水,如此看来,每日会有专人给沈兰心更换檀香并照顾花草。

    当即,杨霄又多加了几分心,好在他身具黑狼的超强能力,耳聪目明,只要晚上稍有异动,他便可以醒来,就算是有人突然闯入,他也有十分的把握,在那人进入内厢之前跳到窗外。

    还是一大早,杨霄就离开了大姐的闺房,返回自己的住所。

    这次,他已是轻车熟路,路上仍旧碰见一些正在忙碌的杂役和家仆,但今时不同往日,至从昨天杨霄在厨房中请他们大吃一顿后,他们便记住了这个浓眉大眼,行事特别的帐房先生,而且杨霄为朋友两肋插刀,智斗黑阎王刘全的故事,经有心人编撰,一传十,十传百,竟连许多沈府的女眷也开始留心起杨霄来。

    更有道消息传出,刘全去找沈敬亭告杨霄的刁状,沈敬亭非但没有责罚杨霄,反而还臭骂了刘全一顿,只是一夜间,杨霄便成了沈府的名人!关于杨霄的身份,也出现了多个版本,有人说他是微服私访的富家公子,有人说他是朝廷的大内密探,更有甚者,竟说杨霄是沈敬亭的私生子。

    不等杨霄开口,就有人主动上前打招呼,甚至是套近乎,杨兄弟c杨大哥的叫个不停,杨霄受宠若惊之余,却是胆颤心惊,脊背上冷汗嗖嗖直冒:“奶奶个腿儿的,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看来以后天不亮就得出来了!”

    杨霄好不容易回到自己房中,却见黄仲已经开始工作,杨霄简单的问了声早,便自顾坐在桌子旁,提起鹅毛笔计算起来。

    其间,黄仲时不时的朝杨霄这里瞅两眼,眉目之间尽是古怪之意,杨霄只好装作没看见,心中却是无奈的叹着气,昨天晌午吃完饭后,杨霄也向黄仲解释过,说那些钱是别人馈赠,而他自己身世清白,并没有其任何背景。

    黄仲若能相信,自然最好不过,若他不相信,杨霄也没有办法,不过说起来,就连杨霄本人都不清楚自己的确切身世,他穿越附身,却没有今世的任何回忆,所以至今,身份对杨霄而言,也是个未解之谜。

    不知不觉中,一个时辰就过去了。

    经过昨天一天的淬炼,对于计算帐目,杨霄已经得心应手,计算速度更是突飞猛进,很快,他便将手头的帐目全部算完,而黄仲仍旧埋头在整理其余账本。在黄仲整理完之前,他便有一段空闲的时间。

    现在时值六月,外面正是烈日炎炎,屋中虽凉快些,但杨霄却已是汗流浃背,后面的衣袍被汗水浸透,紧贴着脊背,甚是难受。

    “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杨霄用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心中连连苦笑,他虽继承了黑狼霸道的力量,但身体却还是那个书生的,这个时代,书生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闲暇之余,他们宁肯独酌二两酒,也不屑于去锻炼身体,以至于各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身体羸弱,手无缚鸡!

    刚才只不过是动了动笔,杨霄却已是虚汗直冒,看来日后要勤加锻炼身体了。

    “得嘞!水又喝没了!”

    杨霄一边晃着空空的茶壶,一边自顾摇头自语,现在他嗓子干得冒烟,如果能有一杯冰镇啤酒,或者一瓶冰镇可乐,那也就别无所求了!

    “仲!累了就歇会儿!我出去走走,顺道弄些茶水回来!”

    既然与黄仲熟络起来,杨霄也把对黄仲的称呼,从黄老弟一下简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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