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终,周子和又把藏在背后的那页纸拿出来,很不好意思地重新铺好抹平了,咬着嘴唇,鼓起勇气在纸上写下不知道第多少个“和”字。
嗯,她的名字。
她已经写了半页纸的“和”字。
事实上,残存在脑海里的此前那个周昂的记忆,至今保存有周子和还很小那个时候,也就是大约四五岁到五六岁的光景,周昂教她识字的画面。
那个时候,她还太小,几乎帮不上什么真正的忙,而兄妹关系又一直都特别好,所以周昂每次从学里回来,都会抽出时间在饭前饭后,教给周子和认几个字,其中也包括次数并不是很多的写字训练——主要是纸太贵了,所以不多。
如果没记错的话,虽然后来小丫头逐渐长大,周昂也越来越大,这个家庭的生存压力随之增大,而小丫头也越来越能帮上忙了,所以她逐渐废弛了读识字这件事,开始成为周蔡氏的重要帮手,但毕竟,在那短短的两三年光景里,周昂口传手授,还是教会了她两三个字的。
这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算是有些文化底子。
尤其是在女性中而言,更进一步来说,是在周家这样家庭条件的女孩子而言,她已经可以算是非常有文化了。
但她的字,还是写的歪七扭八。
这很正常。
这些年她只是反复地洗衣服、洗衣服、洗衣服,她还能记得某个字念什么,甚至还能记住周昂当初教的写字顺序、间架结构,已经非常不易了。
等她写完了,周昂接过笔来,道:“来,我来!”
周子和有些失落地起身站起来,却见周昂扯过一张新纸,铺平压好,认真地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字:周子和你要多练字。
他写的无比认真,远比抄写《金刚经》,又或写给卫慈做字帖的时候,要更加的认真,以至于,他把每个字都写得板板正正,为此甚至把自己最擅长的那种根骨挺拔而又飘逸洒脱的写法,都完全抛开了。
认真的像是在写碑刻。
当然,现在的周子和是看不出这些东西的,她只是看到了这行字,看懂了他的意思,脸上不由得放出了光来。
写完了,周昂把笔递给她,道:“咱们马上就要搬家了,那里会有你的案,用的笔墨纸张,你哥都可以从衙门里偷回来,你明白的,不花钱,可劲儿用。所以,以后每天写五百字,我要检查。”
周子和接过毛笔来,眼睛亮晶晶的,狠狠点头。
…………
夜。
母亲周蔡氏和小丫头周子和也还没睡,正在外间里点着灯说话——周蔡氏应该是在教周子和做绣活儿。
以前她是没工夫教的,有那个工夫,要以优先把活儿做出来为先,但现在么,儿子能赚钱了,还赚得不少,她没有养家的压力了,就有的是时间,可以一点一点耐心地把自己的手艺传授给女儿。
在她看来,这是一个女孩子很重要的一门手艺。
哪怕很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
周昂躺在里间的床上,耳朵里听着外间母女两个有一句没一句的家常,脑子里却仍旧翻滚着今天白天的案子。
三天破案的压力,当然不在他身上。
但这三起案子的凶残程度,和这种近乎完美的案情闭环,在周昂看来,一直都觉得,似乎是有什么人在蓄意的发出挑衅。
这让并没有处在事件中心的周昂,也感觉到了巨大的挑衅。
而且更关键的是,这里至少有三条人命,是很无辜的。
当街杀人还好说,生吞心脏就实在是太过血腥了,就算是亲眼见到了那一幕的人,都已经被控制起来,将来也会有洗脑的步骤,使他们忘记和忽略这件事,但郡司社柳维话里的那句“舆情汹汹”,却也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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