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婚宴会场打圈圈找那个“程彻”。
“新郎同学”毕竟就那四桌,他一眼就找到了要找的人。
……
程彻的样子和当年没怎么变。
黑框眼镜下面,还是一张端正、安静、过于一本正经的脸。
可惜是坐着的,看不见腿。
赵清嶺不知为何,竟然清楚地记得程彻的身材挺好的,有一双大长腿。
哎,其实吧,这个程彻明明是有点小帅的。
如果好好打扮打扮,说不定会很惊艳——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每次混在人堆里时就是莫名的不起眼,没有丝毫存在感。
十几年后再重逢,第一眼看过去,程彻仍旧不起眼。
甚至刚才赵清嶺就坐在他旁边的桌上,还跑到他们桌敬了一次酒,都没有能在人堆里成功发现他的存在。
终于,这一刻,黑框眼镜的低调男人,时隔多年变回了赵清嶺视线的正中心。
赵清嶺直直朝他走过去。
“小程,好久不见。”
就这么一句话而已,程彻整个人都不好了。
嘴里本来在嚼着个什么东西的,也不嚼了。
整个人石化一样,无比艰难、缓慢地抬着头看向赵清嶺。
就那么呆呆看着,像是中了石化魔法动不了一样,就那么生生僵硬了好一会儿。
好容易回过神来,却马上慌乱地移开眼神,手慌脚乱之间筷子还掉了。
典型的反应过度,无比地过度。
旁边桌有几个探着脑袋明摆等着看好戏的,已经在不厚道地偷偷捂嘴笑了。
赵清嶺却并不觉得好笑。
因为,在他那略神经病的观感里,这种反应不叫“好笑”。
这种反应,叫“呆萌”。
是真的有点萌,让他想起小时候东北姥姥家养的傻狍子。
可呆可傻,又可警觉了。隔大老远叫一声,那狍子就会马上紧张地竖起耳朵站起来,僵硬万分地傻在原地。
时隔多年,他看着眼前这样程彻。
突然莫名有点……舍不得回座位了。
……
既然舍不得走,赵清嶺就干脆留在了那桌。
反正以他的个人魅力,就近挪个位子挤一挤、和大家打成一片什么的,也是分分钟轻松自然。
一上桌,先经历了一圈热情的觥筹交错——
赵清嶺花名在外归花名在外,高中时人缘好也是真的好。何况在座都清楚如今人家赵大少还是上市公司老总的公子,光环加持下,更加使得其见人爱花见花开。
最后,全桌唯一没主动找他敬酒的,就只有程彻。
别说敬酒了,那个程彻根本就是全程僵硬万分地端坐在他身边。
期间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间或紧张地低头小口喝水,连声都没出。
甚至连抬头看这边看一眼,好像都没带看的。
赵清嶺:“……”
“程彻,咱们也好久不见了,一起喝一杯?”
酒杯轻轻碰了一下,叮一声。
赵清嶺因为待会儿要开车,就没喝酒,杯子里的果汁稍微抿了一口了事。程彻杯里的东西看颜色应该也是橙汁,却在一句“干杯”之后傻傻给一口闷了。
闷完,坐下后继续不说话,也依旧没有怎么抬头。
赵清嶺:“………”
好内向。
这个人……原来这么不会来事的吗?连寒暄都不会,怪不得常年没有存在感。
这要是按平常的状况,面对这么个戳不动的无趣之人,赵清嶺八成之后也不太会主动再找他搭话了。
所、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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