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的长歌回程途经归来郡,原以为这个地方会如同它的名字一样令人向往,特意停留,结果到了以后才发现,向往没有,印象倒真是深刻——穷,穷得令人印象深刻!
其实它原本也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甚至有些得天独厚的天然珍稀,可惜周边山路崎岖,道路不通,商贾无法往来贸易,因此积贫积弱。
主要雪上加霜的还是山贼横行。
虽然后来慕瑜替他们剿灭了匪贼,但他是武将,对发展经济终究不通,便只能将详情如实上奏朝廷。可惜彼时的懿和帝对慕瑜恨屋及乌,终于彻底放弃了归来郡这方百姓。
总之当时这地方就一个字:惨。
时陌登基以后,对于封后这件事一直很坚持。但长歌上辈子是打定主意要亡了他国祚的,她就是再不要脸都不能以后之名。毕竟历史上的妖妃很多,妖后还是比较少见的。亡在妖妃手上,后世最多说他沉迷美色,走肾不走心。要是亡在自己的皇后手上,那只能说明他脑残。
自古娶妻娶贤,一个君王到底是要脑残眼瞎到什么地步,才能亲手将一个包藏祸心的妖孽捧上后座?
如此两人就僵持下了,但是他的手段也是挺不要脸的。一次他要得狠了,她受不住讨饶,灵机一动和他做了个交换。
她说自己当年南下时途经归来郡,犹记得那里有一种野生山菌,极为鲜美,多年来念念不忘,要他亲自南下去采摘一篮子回来送给她。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自古鲜花送美人,爱妃倒是特别,不要鲜花,却要吃的?”
长歌眨了眨眼睛:“因为我已经有这世间最好看的鲜花了啊。”
时陌挑眉。
“皇上这么好看,比牡丹还要好看,妾身快要死在牡丹花下了……”
他用力绷了绷唇角,最终还是没绷住,将头埋在她脖颈间,低低笑骂:“还差得远呢……”
世人都说他是昏君,任她予取予求,其实他那个人的心思,从来不是旁人能看透的。
譬如那一次,她以为她矮下身段,应该将他哄得愉悦了。可是之后,他并没有真的南下。
他说:“朕还不知道你?你不过想把朕支走罢了。对了,听说归来郡那个地方极为穷困,朕若是真的去了,少不得还得亲自扶贫,这一来二去的耽搁,没个三五月怕回不来。”
长歌:“……”
他挑衅地瞧了她一眼:“想得可真美。可你别忘了,朕去哪里都要带着你,若是此行真的去了,你也得跟着,贴身伺候。”
“……”真的是好生气啊!还能不能愉快做夫妻了!
“不过爱妃既然向朕开了口,朕是你的夫君,自当满足。朕已经拨了银子下去,给归来郡修桥铺路,又派了工部尚书亲去巡察。归来郡穷在路上,一旦这个路修好了,往后爱妃想吃多少归来菌,就可以吃多少归来菌。”时陌将她拉进怀里,妖孽兮兮地问,“朕此举,可得爱妃的心?”
长歌抿了抿唇,没压下微微翘起的唇角。
好吧,她原来的意思正是这个……那个地方的穷困她一直记在心里,她想让他亲自去看一看。既然他不用看也知道了她的用心,那就算他自己超常发挥好了。
她嘴硬地哼了一声:“那个不叫归来菌。”
“那叫什么?”
“好像没有名字……”
“那就叫归来菌吧。”
“……好没文化啊。”
“那叫……倾心菌?倾国倾城皆不及倾心,爱妃你是真的倾了朕的心啊。”
“……还是叫归来菌吧。”
就这样,靠着朝廷大笔白花花的银子加持,三个月后,归来郡周遭面貌就焕然一新。时陌那个人看问题一向一针见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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