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十多年,但我易容却不过六年,你怎会想到这么一招?”
时照的目光缓缓黯淡下去,他沉默片刻,轻叹一声:“长歌,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事吗?”
长歌没吱声。
时照静静看着她:“当年,皇上南巡,镇国公护驾。因随行有皇子公主,皇上对你偏爱,于是让镇国公将你也一并带上。你我年龄最是相近,那时他就曾戏言,等你长大了,要将你赐给我做王妃。”
长歌抬眸看着他,似笑非笑:“是吗?怎么我记得你小时候不喜欢我呢?听说了那个戏言,转头就把我骗出去卖给了人贩子。”
时照脸色一白,半晌,自嘲一笑:“大概无论我如何告诉你,我其实是喜欢你的,你也不会信了?”
长歌沉默。
“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我只是不喜欢时陌,而你却总要去接近他,我想让你注意到我。可恨当年年少,阴差阳错,竟让你落到了人贩子手里。”时照苍白一笑,“长歌,你走丢后,我四处寻你,日夜不歇。”
“嗯,我知道。”长歌点点头。
时照眸光乍亮:“真的?”
“真的,我还记得,我那时候虽然发着高烧,但没有完全昏迷,半睡半醒着。”长歌笑了笑,“你那时候也就十岁,没有现在高大,挺小的,却独自一人骑着高头大马,带着皇家禁军风驰电掣地追过来,很是威风。你一声令下要搜车,将掳走我的人贩子吓得半死。我那时候浑身滚烫就躺在车上,你还亲自掀帘上来看……我迷迷糊糊间看到你了。”
“可我明明搜了车,同你面对着面那么近的距离,却终究没能将你认出来。”时照拳头上崩出青筋,笑得极为苦涩。
就是那一次的错过,注定了他与长歌这么多年来的走失,成了他心中愈合不了的伤。
“这不怪你,我当时那个样子,别说是只有十岁的你,就是皇上亲自到了也认不出我来。”长歌公平地宽慰他,“主要怪我娇气过了头,头天落到人贩子手里,第二天就染上了水痘,到第三天就满脸都是高烧不退……”
当年她可以说是面目全非了,所以她至今都不懂,当年的时陌到底是怎么把她给认出来的?
那时候他不受宠,虽比时照大了三岁,身边却连一个人都没有。他没有时照出现得早,没有时照出现得威风,他独自一人自风雨里走来,狼狈不堪。可是他在她面目全非口不能言的时候,一眼就将她给认了出来。
她记得,当年那两个人贩子是一对夫妻,他们掳了她以后就一路向南逃亡。晚上不给住客栈,只捡破庙和一群乞丐挤在一起。她出水痘以后,他们也不愿意给她寻大夫,直到她奄奄一息了,才勉强找到个江湖郎中来给她瞧。
那天下着好大的雨,那个破庙四处都在漏雨。里面除了她和那对夫妻、江湖郎中,另有几个勉强来避雨的行人,但所有人都当她是那夫妻的女儿,没有任何人生疑。而她那个时候,烧得舌头都起了水泡,迷迷糊糊的,即使有片刻清醒也说不出话来。
她难过得直哭,而那对人贩子夫妻还在假意慈爱,拍着她的肩膀直哄她:“乖女不哭,看了大夫就好了。”
她好绝望。
就是在那个时候,她猛然看到那对夫妻的身后,时陌自风雨中走来。
十三岁的少年郎,纵然贵为皇子,身旁却一个人也没有。他应当淋了好一阵的雨,一身月色长袍全都湿透了,头发凌乱,袍脚一圈的泥泞,斑斑驳驳,很是狼狈,不知道在泥泞中走了多远的路。
她含着眼泪,直直看向他。
他若有所觉,沉黑的眸子立刻就对上了她。
她眼眶一热,又落下一行泪来。可恨这个时候,那对夫妻生怕败露,连忙挡住了时陌的视线,嘴里心肝宝贝地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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