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下午的全校活动课, 齐玉嬛将陆嫣拉到篮球场,好奇地问她:“那天…那天那天, 你们怎么样了?”
陆嫣坐在操场边的草坪上, 推开了好奇宝宝的脑袋, 问道:“哪天啊?”
“就是咱们约烧烤那天啊, 你把梅子酒当饮料喝, 喝醉了, 然后一个大‘英雄’踏着七彩祥云把你背回家了啊!你们怎么样?”
说起这件事,齐玉嬛兴奋极了。
“哦~~”
陆嫣漫不经心说:“陆臻说我很重, 差点把他压骨折了。”
“陆臻?”
“嗯,陆臻把我背回去的啊。”
“不是你确定确定是陆臻?”
陆嫣诧异地望向齐玉嬛:“你怎么了,今天怪怪的。”
“不是啊, 明明被你回家的人是沈”
几米开外, 一身红色篮球衫的陆臻那刀子似的目光扫过来。齐玉嬛全身一凛,立刻闭嘴,不敢再说了。
陆嫣显然已经不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事, 见沈括抱着篮球来到操场,她立刻拉着齐玉嬛要走。
齐玉嬛不想走,周二下午的活动课,全校女生都会来操场看男孩子们打篮球, 她们好不容易占了绝佳位置, 走了可就被别人占了。
“看你哥打篮球呀, 走什么走。”
“他有什么好看的。”
“那看沈括打球总可以吧。”
陆嫣低着头,将蓝白校服的拉链往上拉到顶, 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双黑漆漆的桃花眼,眨巴眨巴着,说道:“我不想看到他,更不想被他看到我。”
丢死人了。
“不就是偷亲人家没成功嘛,不丢人不丢人,这次不成功,下次再接再励呀!”
“你还说!”陆嫣捂着绯红的脸蛋,快崩溃了:“不要说了!”
沈括抱着篮球走到操场,偏头扫了陆嫣一眼,小丫头坐在椅子上,抱着闺蜜装死。
他在距离她们十米的位置停下来,轻轻拍了拍球,似乎没有进场的意思。
就在这时,女生堆里传来一阵兴奋的躁动——
“那个新来的转校生哎!”
“他也来打球啊!”
“好帅!他真的太帅了吧!”
“比陆臻还帅!”
“同意!”
陆嫣闻言,好奇地望过去,只见叶迦淇和几个男孩一起走到篮球场,进场就是一个三分上篮,动作毫不拖泥带水,帅极了。
叶迦淇是一周前作为插班生进入北城三中,直接分到了三中最牛逼的班级,也就是沈括所在的班级——12班。
入学正好赶上了高三生的第二次摸底考试,作为一个刚从美国回来的美高生,叶迦淇的分数竟然仅次于沈括,考出了年级第二的成绩,最牛逼的是他的英语,差点就考满分了,只有作文扣了两分。
英俊的相貌,优秀的成绩以及金光闪闪的家世背景,足以令叶迦淇取代陆臻成为令北城三中全校女生集体犯花痴的校草级人物。
叶迦淇带着篮球在操场兜了个圈子,经过陆嫣身边的时候,对她微笑点头,打招呼。
陆嫣也立刻点点头,以示礼貌。
齐玉嬛差点就捂嘴尖叫了:“妈呀,你认识叶迦淇啊?”
陆嫣平静地说:“他回国那天,在我们家吃饭,只见过那一面。”
“妈呀,真是嫣嫣,你看我平时对你好吧,你快带我认识他!!!”
陆嫣为难地说:“少女,我和他也不熟啊,点头之交而已,我怎么带你认识他。”
“满场这么多女孩,他就跟你打招呼,这点头之交也太给面子了吧!”
“呃”
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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