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穿衣为识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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