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
他轻哼,摁了烟头,一把掐住她的腰。
那年,梁知夏被丢去了印国的某座城市,很落后,也很乱,她身上什么也没有,没钱没证件,语言不通,她简直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傅踽行是真的狠,这地方出了名的乱,更重要的是女性在这里没有地位,更何况是孤身一人的她,长得还有些姿色,这是要把她打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她苟延残喘的在哪里过了一个月,每天都过的小心翼翼,用泥巴把自己弄的肮脏不堪,臭气熏天,如此来躲避那些如禽兽一样的男人。
然而,该来的还是会来,躲是躲不完的。
她还是被人盯上,她跑了一路,喊了一路的救命,也没有人出手帮忙。
大家都避之不及。
当时,她只想死,所以上马路的时候,她就朝着开过来的车子冲过去,想与之来个亲密接触,宁愿死了,也不要被这些人玷污玩弄!
她应该是命不该绝,车子没撞到她就停下来了,但她还是一下子跳上了车头,不管车盖有多烫,她死死趴在上面,不肯下来。
最重要的是,车上的人。
她竟然在那里遇上了陆澎。
这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命不该绝啊!
陆澎当下就让人把她弄上车,带着她回了旅馆。
他当时可能身上有些状况,回到旅馆之后,二话不说,就把她给那个了,甚至都没在意她身上那么脏,那么臭。
事后,等他缓过劲来,在浴室里搓澡搓了两三个小时,还发了一顿脾气。
梁知夏原以为陆澎对她应该有些印象,毕竟她可是林宛白最好的朋友,高中时候他追林宛白也算追的紧。然而,她高估了陆澎对林宛白的长情程度。
都过了那么久的事儿了,他记得林宛白,却完全不记得她。
等她洗完澡,就预备拿钱给打发了。
梁知夏拿了钱,却没打算走,她这些年,已经把自己的脸皮脸的比城墙还厚,也早就没了年少时候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她知道,一个女人,一个年轻女人,并且还有些姿色的女人所拥有的优势。
她也知道,这个社会的现实,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要付出点代价。
傅踽行把她搞到这种地方,就没有给她活路,再想到林宛白的处境,她知道她必须要做点什么才行。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林宛白。
陆澎就在眼前,她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首先,她得离开这里,若是离了陆澎,别说回国,连去大使馆都做不到。
“你不记得我了?澎哥。”
她一下跪到他跟前,抬头看他,将自己的脸朝着他。
陆澎瞥了她两眼,“谁啊?”
“不记得我正常,那你记得林宛白么?”
“这名字倒是耳熟,你谁啊?”
“我是林宛白最好的朋友梁知夏。”
他拧着手腕上的伤,余光看她一眼,嗤笑,说:“怎么?你现在这是要跟我攀关系?”
这人洗干净之后,看着倒是顺眼很多,皮肤白白的,还挺嫩。
梁知夏笑嘻嘻的,说:“你看啊,我刚才算不算是及时的帮了你?”
他自己包扎好手上的伤,双手搭在腿上,正眼瞧她,“没弄错的话,刚才在街上,我也救了你吧?眼下,也就我开了你这辆车,要是我没伸手,你这辆车该是给人开破了。”
他说着,拍拍她的脸,“拿了钱赶紧走,我没工夫对付你。”
“不用,你不用对付我,我这人很识相的,你只要带着我就行,我肯定绝对百分之百不会给你添麻烦。就,就看在林宛白的面子上,你先带着我行么?我身上没钱也没证件,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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