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想办法避免这个后果。行了,先听我说完!”申劲松的语气并不激烈,但是字字强硬,敲打在与会人员的耳膜上。
让他们瞬间打起精神,全神贯注地倾听。
“首先,邬杏儿是我们公司的签约歌手,现在她受了委屈,受了欺负,我们要为她站台。如果我们不能保护旗下艺人,艺人们怎么有心思为我们赚钱?继续给她各种资源,让她参加综艺,商演,保持人气。运营团队要负责维护好她的人设,在新媒体上严格控评,这点不用我来教了吧。”
说到这,申劲松又看了看演艺部的刘洋、杨琨,“杨部长,联络和我们公司关系密切的词曲作者,购买几首歌。不用质量特别高,但也不能太差。要买全版权,对了,署名权也要买过来。”
一时间,与会的十几人都露出惊讶的表情。
买全版权,就相当于这首歌的后继收益全部归属公司所有。
比如杜采歌把《蝴蝶泉边》的全版权卖给谢韵姿,词曲作者一栏还是写着“海明威”的名字。
这首歌的著作权仍然属于杜采歌,但在大华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那里登记的版权所有人是谢韵姿。
以后有人要翻唱这首歌,有人想在商演、综艺里唱这首歌,有电影电视剧想拿这首歌做主题曲或插曲……都得找谢韵姿,付钱给谢韵姿。
所以看上去购买《蝴蝶泉边》的费用是一笔巨款,但如果谢韵姿把这首歌唱火了,5年内她就能把这笔钱连本带利地赚回来。
至于购买署名权,那就是把词曲作者的名字都改了,连著作权都买去了。
严格来说这样是不符合大华国《著作权法》精神的,但是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这种行为。
一些公司为了给旗下艺人打造“创作型歌手”的人设,是会花钱买几首歌来装点门面的。
天亿娱乐也干过这种事,大家当然不会因为这个提议本身而吃惊。
他们吃惊的是,这个提议,代表了申劲松对邬杏儿的倾力支持。
难道真如传闻所说,邬杏儿爬上了申劲松的床,吹了枕边风?
但是也不对啊。
他们都很清楚,像申劲松这种身居高位的人,都不是无能之辈。
他们或许会在睡了旗下的女明星后,给点好处,漏一点资源。
但绝不会这种捆绑式地力挺。
要知道,现在这风口浪尖上,如果哆来咪平台真没有起色,损失十几个亿,那说不得也只好把邬杏儿拿去祭旗了,而申劲松也会因为领导不力,决策失误而被拿下。
而申劲松还在继续说:“平台这边,从今晚开始就把所有海明威词曲的歌曲都安排上架。既然那么多用户喜欢他的歌,那么不管我个人对他的观感如何,还是得用他的作品。”
这下大家都更吃惊。
而平台运营总监荣科一张脸因为激动而涌现出红色,“申总,这样不行的,我们会吃官司的!上一次,海明威的律师已经发了律师函来了!”
申劲松仍然很冷静:“律师函算什么,等上了法庭再说吧。”
“可是……”
“没有可是,”申劲松打断他,“像这种官司,一打就是好几年,很正常吧。”
“这倒是……”
“就算我们打输了,大概的赔偿范围是多少?康部长?”
法务部副部长康洋低头,扶了扶他那秀气的碳纤维框架眼镜,慢条斯理、而口齿清晰地说:“这种侵权行为,以前在音乐圈有过类似的案子,大致的赔偿范围……差不多几十万到几百万之间吧。不过那只是几首歌,而这里涉及的歌曲有数百首。我不好估算,几千万也有可能,上亿也有可能。”
“就算要赔偿一个亿,两个亿,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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