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站在人群面前。 “看清楚你们手上的破烂它是本地枪匠所制造的双管猎枪,口径0109,最快射速每分钟3轮,有效射程50米,最佳射程8米,发火率60。因为拥有两根枪管,使用更大的装药量和铅弹,所以威力巨大,火力密集,深受皮货猎人们的喜爱。” “不用怀疑相比你们用惯了的海事通勤,这是一把不折不扣的废铁但,它是你们的新武器” “你们都是商会的长约水手,是船长心中最忠诚的部下。从船长把整只火枪队从金鹿号抽调至寒鸦号时就该明白,我们的身份不容暴露” “所以,海事通勤被留在了金鹿号上,包括你们的猎兵亚提斯先生在内,都要熟悉新枪,熟练新枪,这是你们的使命” “接下来,四人一组,每天至少射击一百轮船长的要求是,每一组保证站姿射击火力不间断,移动射击压制力不下降你们只有三天时间,小心林子里的毒蛇和水边的鳄鱼现在,解散” “是,先生” 配合默契的火枪队迅速分成了十组,像放散的烟花,转眼散
进幽谧的丛林。 不一会儿,林子里就传出了密集的枪声。 皮尔斯拄着比他还高的肯塔基步枪,满脸郁闷:“两根枪管,每分钟三轮哪怕发火率不太可靠,他们组队的射速也比海事通勤高了许多呢” 克伦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可是猎兵,这一场还是陆战。50米的射程对你来说太短了,也太危险了。” “我知道”皮尔斯双手捧起肯塔基,“可是这把破枪的枪管也太长了,就算陆地上比瞭望台宽敞,三分钟1发,我也不可能像在船上那样支援你们了。” “不需要支援。”克伦轻蔑地笑了笑,“在船长的计划里,你本来就不和我们一起行动。眼下熟悉新枪才是最重要的。” “也是。”皮尔斯跺跺脚,扛着步枪猛地抬头,“斯科特先生,你觉不觉得哥这次的计划设计得太复杂了” “复杂么”克伦想了一会儿,“船长的思路没有错。参与战争的代价太大,性价比太低。等待加尔维斯伯爵被刺杀,并且适时出现,救人水火才是最优手段。” “既然这样,我们就等着刺客出现啊。再不济,组织一场假刺杀也可以,何必非要做成真的变数也太大了。” “你还是太年轻了。”克伦笑着拍了拍皮尔斯的肩,“人类往往对第一次行事抱有恐惧。如果我们只是静观其变,很可能直到城外的战争结束,想要刺杀加尔维斯伯爵的人也不会真正动手。这样的发展对加尔维斯伯爵有好处,对我们却没好处。” “我们需要让事情变得有趣一些,不可控一些。就像是船长说的,伯爵去冒最大的险,我们则去争夺最大的富贵,毕竟,富贵险中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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