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四章:加俸(下)(第1/4页)  日月永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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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允炆为什么突然要给官员加俸?

    良心发现还是想要高薪养廉?

    其实务实来说,大明的官员俸禄确实不高,甚至偏低的很了。

    大明的财政收入主体是实物税,现银一直紧缺,所以在发俸上,也是用粮食加宝钞的方式来发放。

    洪武二十七年,重新勘定的官员俸禄品级,九品官的年俸是六十石粮食加三十贯宝钞,换算一下购买力,一石粮食三百二十块钱左右,这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两万块钱。

    但是账不能这么算啊,六十石粮食官员一年是吃不完,但家里的生活开销呢?

    西北的官员还好,粮食价格比较高,卖掉一半换钱,倒也够平时日常的柴米油盐了,但江南富庶之地,粮价贱,卖了粮食换的钱根本不够用,这可不是后世,两口子一起上班挣钱,在这个年代,哪怕是个从九品的小官,也不可能让媳妇出门抛头露面,加上要养孩子和高堂,这个俸禄,确实养不起。

    七品以下的官员,不贪腐不受贿,一年下来不够给家里人添两件新衣服的。

    即使高居六部堂官,年俸也才一千石外加三百贯宝钞,所以他们每一个家里的亲戚,都会在地方想办法多占土地,这也是这些高官默许支持的,不然,怎么活?

    我堂堂一个部院尚书,总不能一辈子就一个糟糠之妻,一个独子吧。

    男人只有两个人生追求,一是权二是色,权有了,就难免想要寻钱来觅色。这是人之常情,是最基本的需求,这点朱允炆是万万不能革正的。

    官员的收入低,真不是一件好事。

    太祖在这一点上,对于官员过于苛刻,

    太祖起自微末,幼年时,元末的官员横征暴敛,至极,极大迫害了底层百姓,这给太祖的心里留下了一个很恶劣的印象: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太祖洪武六年定下的官俸,比洪武二十七年要少将近一半,可想而知,明初时官员的俸禄确实很难够一个五口之家过活的。

    都快要饿死了,还怕犯法吗?

    官员很快开始贪腐,继而越来越猖狂,一年县税三万石,县里敢截留一半,只报一万五千石,可谓骇人听闻。

    为什么那么大胆?

    既然贪一两也是死,那就直接贪一万两!

    干成一票,就逃官!

    太祖对贪腐零容忍,对这种逃官也是动辄诛连满门,这种做法,单看没问题,但前后对应着来看,确实有些过了。

    对贪腐零容忍没有错,但前提是,当官的起码不能比普通老百姓活得还累吧?

    你不能指望所有的官员都是圣人,都认为做官就是燃烧自己,温暖地方的烛台。

    就算有这样的干部,他们也有家人,也有家长里短手紧的时候,咱们不能让这些圣人流血又流泪吧?

    一个县官,身兼后世县书记、县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等一系列的身份,应该做的事,是操心全县数万人的生计,责任很大,工作很繁重,一个好的县官,真的是鞠躬尽瘁,既然付出的多,理应获得更高的待遇。

    至于拿到高薪后,会不会起到养廉的效果,那就要看看这时代大明干部的思想觉悟了,这不是外力可以干预的。

    朱允炆要做的,就是保证朝廷可以养活这些干部,并且养的非常好,如果这样的话你们还贪那就别怪大明律下不留活口了!

    太祖定下的贪腐剥皮这一条,朱允炆从未想过改正。

    谁敢贪,就杀谁!

    “朕登基这两年,我大明的现银收入越来越高,国库也算充足,加上朕又废除了宝钞,将来官员的俸禄,便以现银加粮食的方法吧。”

    实物折俸暂时还不能废,毕竟现银税收是多了,花钱的地方也多,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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