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七十二章 一点都不老王的老王(第1/2页)  火枪未能击穿裤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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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释老王的老婆和丝袜的关系,李为民给白予讲了一个故事。

    三个月前,李为民的马死了,次日他被村里指派,去接被派到村子来调研的老王和他老婆这两个城里人,也因此没有见到那个来到村里,据说人还不差的外人。

    “调研?”

    白予插嘴问了一句。

    “就是流放,不过老王说是调研。”

    李为民解释道。

    故事继续,自从老王来了乡里,就天天跟村里的小孩混在一起玩过家家的游戏,老王给每一个小孩分配不同的角色,让他们扮演,说将来有一天这些小孩演到位了,就带着他们一起去天上。

    “老王就是个疯子,连小孩都是这么觉得的,没人信什么去天上。只不过小孩们看老王给他们吃的,而且这种扮演也挺好玩,所以才跟着他瞎胡闹。”

    李为民在这里特别强调了一句。

    “你不是说他被流放了吗,那他哪儿来的吃的?”

    白予问。

    “这我哪儿知道,反正就是有。”李为民表示他自己也不知道,然后继续讲故事。

    故事里,老王的老婆可不像老王,她是一个很明白的人,李为民也说不清怎么个明白发,反正就是很明白。

    而且很漂亮,特别是腿,用李为民的话来说,就像是玉雕的,还摸了一层油,在阳光下会白的发光。

    因为是流放,所以老王两口子也得干活,而且还有指标,又因为老王不务正业,李为民就经常去帮老王的媳妇干活,帮他们两口子完成指标。

    这里李为民补充了一句,他原本的工作是负责管教小孩,所以他跟老王相当于是互换了工作。

    反正,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李为民跟老王的老婆混熟了。

    两个月前的一天,也就是李为民遇上某人的那天,他所要办的大事就是去办了老王的老婆。

    那是一个雨夜,大雨,李为民进门把蓑衣一扔,就扑了过去。

    “当时的场景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就记得那时我握着她的小腿肚子说‘没有比这更舒服的东西’,她说‘那是你没摸过穿着丝袜的腿’。”

    李为民是这样说的,他语气了并没有丝毫的悔意,完全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

    再后来,便是事发了,两个人都没想到在这个电闪雷鸣的雨夜,老王居然没有在他跟那群孩子搭建的基地躲雨过夜,反而是回来了。

    过了一些天,老王的老婆自杀,老王要杀了李为民,他答应了,不过临死之前有个要求,他想让老王去城里给他带一双丝袜来。

    故事到此结束。

    “你就让他杀?”

    白予问李为民。

    李为民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妈说了,干这种事该杀,他杀我难道不对?”

    “嗯,所以现在老王是回城里去给你拿丝袜,然后再杀你?”

    白予问道。

    “对。”

    李为民答应得很干脆,脸上还挂着干净的笑容,他对于死亡有一种近乎荒诞的无所谓,就好像这不是犯了大错要去死,而是偷了东西要被打两板子一样。

    白予被李为民这种怪异的反应给震住了,从一开始李为民只因为之前见过,看他态度好,就把他当朋友一样无话不谈,白予就觉得这个人很怪,到后面李为民说起自己故事那种语气神态,白予越发觉得怪异,终于,他被李为民的无所谓给震住了。

    隔了好一阵,白予才再开口,问起了老王,“老王一个多月之前就走了,现在还没回来?”

    “他走之前说过,二十天之后,不管他拿没拿到东西他一定回来。后天就到期了,后天我会去村口等他。”李为民说道,接着话锋一转,“对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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