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我回来啦!”
小骨头这脾气好的令人无语,霍湫曾提醒过她,有些人不适合做朋友,可惜她分辨不出来,傻白甜的小骨呐。
她身边围绕的人,大部分都是别有用心之人,白莲花和大小姐都有,人生精彩纷呈,奈何没有几个真心朋友。
除了喜欢她的人,大部分都是攀关系,偶尔能有两个朋友,至于轻水白莲花,也就小骨信任她,霍湫一眼就看出这人比霓漫天更恶心。
“你最好别回来。”
霓漫天冷哼一声,在花千骨回来后,以前围绕在她身边的人,全部都转移到花千骨身上,她回来的意义,就是夺走属于霓漫天的荣耀。
无论花千骨怎么道歉,霓漫天绝不会原谅花千骨,她需要一个弱鸡,陪衬出霓漫天的强大,而不是自己沦为陪衬。
“你会不会说话啊,千骨,快让我看看你,你当上蜀山掌门后,变得很不一样了。”
孟玄朗抓住花千骨的手臂,越看越欢喜,他来长留度假,本就与仙家缘分尚浅,简单来说,在长留度完金后,回蜀国继承他的亿万家产。
整个蜀国都将成为他的属地,说之为亿万家产,也远远不够,他将成为人间主宰,而非修仙之人。
“孟大哥。”
甜甜糯糯的声音,落在孟玄朗心尖,好似一只小猫咪在他胸口挠动,他这辈子认定花千骨,这仙不修也罢,人间共主不好吗?
人间共主娶蜀山掌门,人间与修仙界强强联合,此等盛事必将记录史册,孟玄朗心中欢喜,变得越来越兴奋。
“某些人眼光真好,一早就认准蜀山掌门抱大腿。”
霓漫天在一旁冷嘲热讽,她讨厌花千骨,讨厌孟玄朗,孟玄朗整天围着花千骨转,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孟玄朗喜欢花千骨。
如今花千骨身份摆在那里,事实证明孟玄朗的眼光很好,众所周知,霓漫天是蓬莱掌门之女,孟玄朗却喜欢花千骨,事后就爆出蜀山掌门的身份,可见眼光独特。
“漫天,你别误会,我跟孟大哥只是朋友。”
花千骨脑瓜子要炸了,刚刚在蜀山经历杀姐姐和尊上之间的暗比,她尚未选择出来,现在又冒出个孟大哥,天理难容啊!
“呵呵,误会?我们又不是瞎子,他不喜欢你,为什么晚上只找你练剑?”
霓漫天每天在柠檬树下,吸收着柠檬的酸爽,今日不拆穿这对狗男女,她霓漫天的名字倒起写。
“漫天,你真的误会了,我们只是......”
按照花千骨的思路,她不仅与孟玄朗练剑,还与儒尊小哥哥一起练剑术,又与尊上一起练习御剑飞行,怎么就变成喜欢了。
难不成那么多人都喜欢她?她只是个资质极差的弟子,儒尊小哥哥是看在蜀山和莫姐姐的面子上,才会对她有所偏爱。
“没错,我是喜欢千骨。”
“千骨,我喜欢你,我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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