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5章 漫天要价的姜茴?(二合一)(第3/4页)  兴风作浪的姐姐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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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手,那姜茴自己也会想办法找回场子的。

    公开点名批评她都敢。

    她堂堂金云双后、十亿女主角,完全有这个资格!

    “直接公布实情就好了。”陆阳嘴角扬起,“其实我一直在等一个跟我们抢吃的的人出现。因为没有这个人,我就不能让全国的艺人和经纪人知道一个道理。”

    “那就是千万不要和我们抢东西。”

    “澜姐威名太盛,敢从她口中抢食的人实在是太少。”

    “想不到反而是姜姜你这边有了突破口。”

    “如果不杀鸡给猴看的话,随着我们越来越红火,想要从我们身上咬一块肉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双手难敌四拳,迟早要被分尸。”

    陆阳一边说,手中一边握拳。

    这一次,他要重拳出击!

    ……

    第二天,电影人协会召开了一次非例行会议。

    这种会议不会要求所有人到场,基本上只要求部分理事到场即可。讨论出来的方阵策略,也只是会成为一个提议,可以在下一次的全员参与的大型会议中提出,从而在全行业范围内进行讨论。

    这种会议,可以看成是行业的前瞻会议。

    这一次的发起人,理事陆阳和林梦澜。

    内容主要为“林梦澜条约”是否应该成为内地艺人和歪果品牌签约时的默认条款?

    相关讨论很快就确定了。

    站在娱乐圈的角度而言,“林梦澜条约”百利而无一害。

    娱乐圈没理由不同意。

    当然了,站在商业角度而言,这值得商榷。

    不过无论如何,这股风,吹起来了。

    “林梦澜条约”也再次在V博上成为了热搜第一。

    “什么叫做林梦澜条约啊?”

    “一看就是小萌新,来,姐姐给你科普,就是如果代言品牌损害了代言人本国官方利益、抹黑了本国国际想象、出现辱花等问题的时候,艺人可以无条件解约,且获得一笔来自于品牌方的赔偿费。”

    “哇,好高端的条约,感觉很能体现爱过情怀。”

    “这个条约确实就是叫爱过条约,只不过是林梦澜第一个提出写入合同,所以为了记住林梦澜的贡献才称之为爱过条约。”

    “不愧是你,德艺双馨大前辈林梦澜!”

    “太正能量了,不知道我家哥哥的合约中有没有这个条款。”

    “正常来说,都是和歪果品牌签约才会有这个,国内品牌又不会犯傻。”

    “这两年,有一些品牌的国内代言中是加了林梦澜条约的,比如……”

    “但是听说,也有些大牌不认这个条约。具体原因,有说这个条约对品牌方不利的。”

    “怎么不利了?你不干坏事,这个条约就完全不起作用啊。”

    “嘿嘿,所以啊,这不就侦测出了谁是真朋友,谁是隐藏的敌人了吗?”

    “牛笔,这条约还自带鉴定忠奸属性的作用。”

    当这个条约被广泛讨论的时候,大部分人还没有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

    不过杜顿察觉到了。

    因为她看到了会议的提出者是陆阳。

    从招惹陆阳的那一刻开始,杜顿就做好的完全的迎战准备。

    她已经预备了不少于十套的应急预案。

    只要从公平竞争角度而言,姜茴怎么都黑不了尤美瑄。

    LU事件,更是可以直接推到蒂娅身上,替死鬼早就准备好了。

    尤美瑄这个拳头产品,她杜顿是保定了!

    然而……杜顿怎么都没想到,陆阳竟然会从这个角度出发。

    林梦澜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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