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章 叶老师(第2/2页)  毕业那天,几十家公司为我争破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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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属于不法侵害。正当防卫,防卫的就是不法侵害。”

    “第二,防卫行为当然是足以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不法侵害者伤害乃至死亡的行为,否则不需要通过正当防卫使其成为违法阻却事由。”

    “以往有些学者认为,正当防卫造成的伤害,不能超过可能受到的伤害。”

    “甚至还有对方拿刀你就不能拿枪,对方拿刀,你就只能徒手的荒谬言论。”

    “第三,认定犯罪应当从客观到主观,从违法到责任。”

    “当甲的行为客观上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时,根本不需要过问甲当时是否具有相互斗殴的意思,也不需要过问甲当时是否具有防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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