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曼大概记得那几个人的长相。
回国之前不教训教训他们,咽不下心里这口气。
晚上,沈曼打听到周边酒。
据说,阿拉斯加的酒晚上会有很多不太见光的交易,黑的白色的,各色人混杂,罪恶在酒色和黑暗的包围下,总是格外容易隐藏。
沈曼跟曲焕学的仿妆还不太到位,但改变原本的面部特征足够,反正在外国人眼里,东方面孔都长得差不多。
这就像中国人看美国人,总觉得都是一家子的。
酒入口狭窄,不像国内的酒一条街那么张扬。
这边的酒,门外只有一个电子荧光牌,低调的不专门找都找不到。
晚上,真冷。
沈曼裹着厚棉衣,进门后,便感觉到一股热气。
酒内喧嚣热闹,黑人驻唱歌手配合爵士音乐哼唱,酒里面灯光昏暗,混合着各种酒水的气味、香烟、雪茄的味道,还有国外男女身上压不住的体味。
刚走进,被强烈的气味充斥着,快要作呕。
沈曼压了压鼻子,在门口脱下厚棉衣。
乌烟瘴气的酒大厅,以当地人为主,间或可以看到东方面孔,大约是长期在当地生活,早已染上美国式的粗野风格。
同时还有中下层不入流的生活痕迹。
沈曼点了一杯酒,捏在手里随意走到里面。
很快,她发现几个聚集在一起,操着中文的方言口音,把威士忌当神仙水一口一口抿着喝的男人。
其中一人戴着白色的MLB鸭舌帽,帽子边沿有毛边,看上去戴了很久,赤着的左臂上,有一大片刺青,一条青色的龙。
左青龙右白虎?
果然是地地道道的中国社会人。
鸭舌帽对面,男人从上到下都是耐克运动装,沈曼运动装买的少,可他衣服的款式不难看出,已经是旧款。
对面同样是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人,嘴巴里叼着香烟,手指上套着一枚银色的指环,正骂骂咧咧吐槽着什么。
沈曼走近一些,状似不经意,后背在几个人所在位置旁边的沙发上靠着。
“指环王”啐一口,“玛德这是什么日子?擦,当初骗老子来美国,说是去纽约,草,没想到是这种鸟屎都看不到的地方!这尼玛还算美国吗?”
“耐克”同样愤愤不平,重重撂下喝光的酒杯,脚底板还趁机用力踹一脚沙发,“费老鼻子劲儿,老子一个子儿都没看到,哪儿有钱?石油倒是不少,但是老子总不能装一桶石油回去?”
鸭舌帽似乎理智一些,也不像他们说的这么有脾气,他转了转酒杯,小口咂摸,看他喝酒的方式,好像今晚就这一杯酒的钱,超过了就得透支。
“抱怨有什么用?想尽快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赚钱的机会,有了这个,在哪儿都能生活的好,没有这个,去哪儿都一样苦逼。”
他说这个时,手指比划出“钱”的样子。
目测,是个缺钱的主儿。
“嗨!这年头,去哪儿都踏马的都条子,咱们没有正规手续,黑户想找正八经的工作哪儿那么容易?玛德这帮黑心的美狗,很不能要你的命!”
“还不如在国内待着呢,好歹会说中文就能走遍全国,老子他大爷的,听到英语就蛋疼。”
“哎,再没有生意,我真要抢银行了!”
沈曼嗅了嗅酒水,浅笑。
运气还挺好,刚进来就遇到了合适的人选。
偷渡,没钱,语言不通。
他们在美国能混到今天,可见有看家的本事。
只有他们说的“生意”,沈曼猜想,大约就是黑活儿。
非常好!
服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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