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华跟刘颖在一起也很多年了,两人的相处模式平日里也是甜到发腻,一打电话,旁人这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了一身。
萧华有句话说的好,不管是在一起多少年里的爱人,仪式感都必不可少的,他会记着每个纪念日,会想着办法给刘颖制造惊喜,让刘颖时时刻刻都感受得到,萧华是在乎她的,心里有她的。
这样刘颖在家里照顾孩子的时候,就不会觉得自己是被冷落的,也不会让对方有患得患失,不会没有安全感。
在家庭这一方面上,莫聿寒也很认可萧华做事的方法,所以他也是潜移默化的被萧华所影响。
过了两天,谭琳的丈夫汉密斯从国外飞到青城,连同他的女儿也一并到场。
汉密斯年纪比谭琳要小上两岁,孩子现在是十七岁,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看起来像是二十多岁的大姑娘,而且基因优势,长得肤白貌美,留着一头金色的长发,走路时一晃一晃,特别扎眼。
时初接到了人在青城最大的酒店为他们接风洗尘,看见了母亲的新丈夫还有女儿,那种感觉才尤为明显。
现在时初的父母都各自有家庭还有孩子,她就彻底成为中间那个不被需要的人,好在她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家庭,这种落差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影响。
“之前就看过照片,没有想到真的是遗传了琳的基因,长得这么漂亮,我叫汉密斯,这是我的女儿凯瑟。”
汉密斯一米八几的大高个站在时初的面前显得特别的雄壮魁梧,也难怪谭琳会喜欢,毕竟看他的样子雄性荷尔蒙十足,也着实是能给别人安全感。
谭琳站在汉密斯的身边小鸟依人,看着汉密斯的眼神更是流露出满满的爱意,可见母亲是真的陷入爱河了。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汉密斯。”时初客气地跟对方打了个招呼,对方也很友好地跟时初握了手,并且轻轻地吻了她的手背。
时初感觉并不是很舒服,但也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那个名叫凯瑟的女孩子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话,目光一直都盯着周围的摆设看。
最后将目光落在了时初的身上。
直到看到时初手腕上的腕表,她这才定睛的看了一下,用英文询问时初是不是杂志上出现过的那一款。
时初手上戴的腕表的确是曾在杂志上出现过,而且全球就只有三只,绝对是有价无市的存在。
“只是高仿。”她淡淡地回复道,并不想太过高调。
“能让我看看吗?”凯瑟怎么都觉得不像,虽然她只是在杂志上看过。
“配饰而已。”时初婉言拒绝,并没有打算把腕表摘下来给凯瑟看看。
凯瑟从刚才接送他们的车还有现在所在的酒店,看时初的身份就知道,她绝对不可能戴的是高仿的腕表。
“小气鬼,难道是怕我会跟你要吗?”凯瑟不屑地闷哼了声,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谭琳看见凯瑟对时初的态度,在一旁调解道:“凯瑟,你不要误会,她绝对不是这个意思,时初可不是个小气的人。”
“你们从国外专程来参加我的婚礼,一路上也奔波劳碌了,想吃点什么尽情点。”
时初让经理把菜单交给他们去看,汉密斯全程笑脸,“你安排就好了。”
凯瑟却不客气地拿过菜单,手指在上面一划,“这些我全部都要了。”
她用着英文很豪气地说着,经理下意识看了时初的反应,才敢做决定。
谭琳刚才也看了菜单上的价格,在这边吃饭随便就够他们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了,这一本下来,不得十几万?
“点这么多怕是吃不完吧,凯瑟,浪费可不好。”谭琳在一旁说着,劝凯瑟不要这样铺张浪费。
“是她说可以尽情点的,我点这么多不可以吗?既然不行的话,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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