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7章 杀你后将你厚葬(第1/3页)  招财锦鲤:猎户娇妻超旺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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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案子,审起来并不费时间,因为苗县令自觉得“问心无愧”,所以招的很容易。</p>

    唐时锦没想到的是,这个案子一传出去,居然引发了一大波议论,有不少人觉得他“情有可原”!</p>

    因为苗县令确实毫无保留的全都捐了,也因为他抢夺的,大多都跟“书画”有关,似乎挺雅的,所以居然有不少人同情他,硬生生的分了两派!</p>

    这让人想起了窃书不算偷的孔乙己……</p>

    这个年代有好些读书人,确实觉得高人一等,那些土里刨食的老百姓的命,他们深心里并不真正在意,所以才觉得情有可原!这种人就算科举有成,当了官儿,也不会是啥好官儿。</p>

    唐时锦收集了一些执反对观点,又写的特别好,一看就是发自内心的人的文章,准备等结果出来了送去给那些官儿,科举的时候压一压。</p>

    然后又分别写信给了炎柏葳、沈一意和桃成蹊,让他们到时候来个文章,声援一下。</p>

    因为这事儿还牵扯到了她,苗县令也自觉抱上了她的大腿,所以也有人来问她的意见。</p>

    唐时锦毫不犹豫的当众表态:“我只当他是至诚至善的君子,故而十分佩服他,却万万没想到,他居然是这种人!是我识人不清,看错了人!”</p>

    有人道:“可是苗公将这些银子全捐给了百姓啊!”</p>

    “那又如何!他捐的根本就不是他的银子!”</p>

    唐时锦道:“国法神圣,不容侵犯!在我看来,哪怕一个人终生行善,却杀了一个人,也是‘其情可悯,于法不容’!更何况他的善,里头藏着无数的血腥和人命!若你觉得情有可原,那你不妨想想,假如有人杀你家人,夺你传家宝,将之捐了出去,你可心甘情愿?”</p>

    她这一表态,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痛打落水狗。</p>

    反正传到苗县令耳中,苗县令当时就惊恐了,然后就在牢中呼天呛地的,想要见她……然而并没有人理他。</p>

    韩流光那边,也将此事写了文章和折子呈上,包括两个派别的观点和唐时锦的表态。</p>

    韩流光也不蠢,就选了爱画成痴的赵家弟弟为切入点,可能确实因为先入为主,也可能唐时锦的国法神圣论太主旋律,反正元盛帝坚定的与她站到了同一派,称呼苗县令为“人面兽心的伪君子”。</p>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事儿,想起她来了,元盛帝下了一道口谕给她,恩准她回京城过年,开印日后返回江南。</p>

    这倒是意外之喜。</p>

    已经腊月了,等传旨的人到了,她这儿也就该动身了,所以唐时锦提前写信给宝庆府那边,让他们先过来,就假装是要过来过年,然后等口谕一到,收拾收拾就回京。</p>

    不光消息过来,几个人写的文章也都送过来了。</p>

    这一回,唐时锦觉得沈一意写的最好!</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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