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近日,我公司发现在微客上,昵称为‘雾里花’的微客用户为博取眼球,发布了一条关于我公司艺人潘凌云女士录制音乐作品的现场录像视频。
该视频严重侵犯了潘凌云女士和该作品创作人梁卞先生的音乐著作权,并且泄露了春节联欢晚会的节目内容,属于侵权、盗版、损害他人利益的违法行为。
该视频内容在互联网上发布以后,被频繁、草率地转载,已经眼中干扰了潘凌云女士的正常工作。
针对该等严重的侵权、盗版行为,我公司特此发布如下声明:
1、该视频内容已对潘凌云女士本人及我公司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我们强烈谴责这种行为。请视频发布者‘雾里花’立即停止这种违法侵权行为,同时删除一切违法信息。
2、所有发布或转载上述侵权内容的媒体、个人应当立即从网上撤下相关内容,并不再传播。
3、潘凌云女士、梁卞先生及我司保留进一步追究侵权者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金陵浣溪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向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宗旨进行经营和对外合作,尊重知识产权。我们反对一切侵害创作者权益的行为。
特此声明!”
这篇声明很快就登上了热搜,因为它证实了视频内容的真实性。
一时间,所有转发过那条视频的媒体统统在第一时间删除了相关的所有信息,并且发布了道歉的声明。
法不责众那是对普通人而言,自媒体也属于传播渠道之一,法律风险要比普通人高得多。
传播未经授权的视频、音频内容是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虽然很多时候都处在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中。
但人家已经明确发表声明,做出警告了,要是还头铁着不删,那到时候吃了官司,也只能怪自己了。
而吃瓜群众们也随之兴奋了起来,很多半信半疑的网友这才相信,原来那条视频里的歌居然真的是潘凌云要在春晚上唱的歌!
可等他们开始在网上搜索时,全网的视频却都已经删得差不多了。
人是有趋同性的,很多时候,当一个消息很多人都听过,可就你没听过的时候,你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去了解该消息。
视频还在的时候,很多人哪怕刷到了,也没点进去看。
但视频被删除了,却有大把人开始各种求资源起来。
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有心之人的推波助澜,不过潘凌云这首未发布的新歌却很顺利的先火了起来。
“我说过可以提前发布,可没说用这样的方式曝光啊?”
酒店的房间里,潘凌云有点生气,在向范文璐质问:“你老是这样,什么事都不告诉我,自己就做决定,你这样弄,我怎么向导演组交待?”
“不用你交待,我已经安排好了。”
范文璐安抚着她,一边解释:“这首歌是和节目组定好了的,咱们这边提前发布,本来就是不合规矩的,如果真提前发布了,才真的会得罪导演组。”
“那可以和导演组商量,换一首歌啊!”潘凌云依然有些不悦。
“你觉得可能性大吗?”
范文璐冷静反问:“就算导演组同意,那换哪首歌呢?这首歌梁卞写了一个月,再找他写一首出来,那都快到明年了,咱们等得起吗?”
潘凌云板着脸不说话了。
范文璐放缓声音解释:“等新歌出来,可乐都没汽儿了,咱们现在是等米下锅,必须得快刀斩乱麻。
指望导演组配合咱们是不可能的,我们也不能违约,提前发布新歌,那就只能用这样曝光的方式了。”
“这样就不违约了么?”潘凌云不服气的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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