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二十三章 辱没名声(第1/2页)  我,全球公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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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脚踹的众人一片哗然,大家本来还以为他是要上前帮助小男孩的。

    可谁能想到,他一个的男人,居然会对一个只有八九岁的小男孩下这么重的手!

    ;混蛋!畜生,还有没有人心了,有钱就可以这么胡作非为么,真是披着人皮的狼!

    ;妈的,这个杀千刀的,打小孩子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欺负欺负有能耐的人去啊!

    ;不就是有点钱么,也不能这么为富不仁吧。小孩子那么可爱,你们也下得去手?!真是太让人憎恨了!

    围观群众顿时发出纷纷讨伐声,不过碍于这对儿男女的身份,却没有人敢上前出头。

    不过单是面对这些人的讨伐声,陆敏和那个富少就已经受不了了,放声回骂。

    尤其那个富少,更是嚣张,站在圈中,指向四周的人群:;我告诉你们,老子我是洪家大少爷,洪远南,怎么的你们好像是对我刚刚的做法有意见是么?有意见的可以站出来,咱们可以聊一聊!

    男人一句叫嚣,所有人立刻闭上了嘴巴。

    洪家!洪远南。

    在场的人没人不知道这个名字,提起洪家,那可是金陵除了陆家之外,又一个赫赫有名的顶级存在啊!

    虽然在金陵,陆家是首屈一指的存在,可是这个洪家,因为与陪都那边还有这某种千丝万缕的关联,所以他们的势力,事实上甚至还要高出陆家半个头。

    只不过洪家并不把金陵作为自己的主要地盘,再加上,洪家的声音都是那些见不得光的,所以在整个金陵,看上去陆家才是真正的领头羊。

    但是事实上,真正实力最强悍的存在,那应该是洪家。

    所以听到洪家的名头,众人顿时全都被吓住了。

    那种恐惧,甚至还要超过对陆家的恐惧。

    毕竟陆家再怎么说也是白道上的响当当的家族,说话做事还是要考虑到一些身份和颜面的,然而洪家那可就不一样了。

    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杀人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犹如踩死一只蝼蚁那么简单。

    这种来自位置和暗面的恐惧,自然要远远强过明面的。

    就好比一个人或许不害怕警察,但是你要问他害不害怕道上的人,那他的回答,绝对是肯定的。

    因为穿制服的毕竟是是要受到规章制度以及官方的约束,很多事情也不是他们想干就能干的。

    然而地下势力可就完全不一样了,明面的规章制度对他们来说基本上是形同虚设,他们完全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喜好,来恣意妄为。

    而且即便干了什么事情,也未必能负责人。

    谁让他们的势力可以只手遮天呢,谁让权柄是握在人家的手里呢。

    没办法,作为普通人,也就只能忍气吞声暗气暗憋了。

    洪家就已经是够可怕的存在了,可是作为地下势力,洪家大部分的人,就算是不遵守明面的制度,但是地下秩序他们还是会遵守的。

    不过这个洪远南可就不一样了,这个家伙根本就是个疯子,或者说,说他是个疯子,都有点 抬举他了,他压根就不是人!

    这个混蛋简直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杀人放火强叉,无恶不作,无所不为。

    曾经他看上一个漂亮的良家女子,想要与人家交往,但是人家不同意,他干脆就直接将人家全家都杀光了。

    而且还将那个女人,狠狠地蹂躏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最后他虽然没有杀掉那个漂亮女人,但是那个女人在重击之下却直接疯了,现在在金陵的街道上,偶尔还能看到一个穿的破衣褴褛蓬头垢面的女子,在街上游荡。

    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她都会嘴里叨叨着:;别杀我爸,别杀我妈,求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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