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旭初就因为她这一句梦话,特地早早起来,跑到外边逮兔子。
破庙附近许是经常有路过的人夜宿,周遭的小动物非常少,他特地费了好大一会儿,跑了较远的地方,才逮回来这么一只肥硕刚好的。
是的,薛旭初逮兔子还特地挑了挑,太肥硕的不要,太瘦弱的也不能要。
这兔肉吃起来,口感要是最佳,才对得起他亲自下场。
正是因为薛旭初的挑三拣四,附近的兔子窝被他搅了个不得安宁!
而被吩咐守在破庙的影卫,对于自己主子的德行显然早有预料。
明明只是逮只兔子,非要亲自去就算了,还浪费了不少时间。
更奇葩的是,他家主子仿佛被鬼神上了身,一向杀伐果断的他,竟然拎着四只兔子跑回来问他,哪知女孩子更喜欢?
影卫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绞尽脑汁,才堪堪憋出了一个‘都’字。
以他这阵对沈姮的观察,这姑娘不挑食,好养活,除了爱好打抱不平,多管闲事以外。
其实兔子好不好看并不重要,影卫觉得,这四只拔了皮毛看起来都差不多,除了体态有些差距以外。
当然,影卫是不敢这么回答的。照他猜测,自己的意见,一定会被主子无视。
于是,觉得白问了的薛旭初,耗费了整整半个时辰,才挑出其中佼佼者来。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拎着处理干净的兔子回到了破庙。
而他浪费大半天的功夫,就希望得到某人的一点夸赞。
可沈姮压根没理会到他的意思,全身心的都投入了烤兔肉的工作中。
薛旭初撇撇嘴,告诉自己不要计较这么多,可心底里总是不得劲儿。
于是,就有了下面这幅场景!
少女目光专注的掌控着火势,时不时给烤架上的兔肉翻个身,撒点香料。
而青年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就这么紧紧的盯着少女,手里勺子时不时搅和一下白粥,尝上那么一小口。
整个场面透着异常的和谐,反正沈姮这顿兔肉烤了多久,青年碗里的白粥就搅了多久。
要不是起的早,这么消磨时间还真浪费。
过了将近大半个时辰,兔肉已经烤好了,她的火没烧太大,所以时间要久了些。
;把我递把刀来!少女起身,将烤架上的兔肉端了临时搭起的桌子上,头也没回的对身后之人说道。
薛旭初见她终于有了动静,瞌睡虫都被赶跑了,碗一放下,就将不远处放着的刀子递了上前。
沈姮接过后,这才将兔肉分成了两半,也放入了两个大碟子中。
;你的我给你留着,要是现在吃不下,可以带上车路上再吃。沈姮擦了把额上的汗珠后,转身对青年道。
薛旭初朝桌上看去,发现那兔肉被均匀的分成了两份,刀口齐整,可见下手之人果断利落。
;你吃一半就够了?薛旭初皱着眉怀疑道。
沈姮闻言,唇角微抽,有些无语道:;早上不用吃太饱!而且锅里还有粥!
明明是关心的话语,可沈姮听着,总觉得这货在大条条的说她吃的多。
好在她心情不错,再加上兔子还是对方猎来的,都吃人家的,肯定不好再说人家了。
薛旭初完全没领会到自己话里的意思,只愣愣的点了下头,就端起那一盘烤兔肉吃了起来。
相较于他的粗爽野蛮,沈姮的吃法,比较谨慎。
她先是将烤肉一块块撕了下来,遇上难扯的位置,就用刀片了下来。
这样一番操作,也没花上多少时间,等兔肉都被撕的差不多时,她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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