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章 脆皮猪蹄(第1/2页)  妙手生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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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几日,张三郎独个儿来“时鲜”用晚膳,看厅堂里既无令他讨厌的酸腐文人气,又无觥筹交错酒局间的应酬——都是安安静静吃饭说事的桌席。

    张三郎背着手,如主官检阅视察般,满意地点点头,“很好,这才是一家能干百年的好食肆的做派——想应酬吃酒的去留仙居就行,想举杯邀明月的去晓觉寺罢!留在这儿吃饭,都是牛嚼牡丹,浪费您的菜!”

    含钏:...

    这纯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她要是干得不好,也能回家继承英国公府——她也挑客人!

    头一条就是,徐慨与狗男人免进!

    心里头腹诽,面上倒是没显,含钏都用不着给张三郎介绍菜式,大喇喇地甩了句,“今儿个猪肘子新鲜,给您整一个?”

    张三郎摆摆手,“您自个儿定”,便岔着腿等饭吃。

    肘子难做。

    一是豚肉本就下贱,不彰身份,达官贵人便不太爱吃;二来呢,肘子又属豚肉里下贱的部位,集市里除开下水和猪脑,便属肘子肉卖得最便宜;三则肘子皮厚肥油多,处理不好便腻味。

    北京城里的百味斋是老字号了,比前头的留仙居档次都高,满北京城的食肆酒肆只有这家店出过一道水晶肘子,其余的都不太敢随意尝试,害怕砸了招牌。

    含钏倒是不怕的。

    张三郎本就是她的试菜人。

    出的第一道菜,都给张三郎吃。

    他若吃得好,含钏便有信心推上餐桌。

    猪肘只选了临近大腿根的那个部位,月桂叶、八角、香奈、茴香、干辣椒还有拉提靠鼻子嗅出来的不知名的香料,被舂成粉末,粉末在猪肘肉上均匀包裹一天一夜,再用牙签在猪肘扎出小洞,抹上盐与白醋,送入挂炉烤制。

    今儿个,含钏就送了一只肘子在挂炉里煨着,用铁叉将熟透的猪肘拖出来时,香味不加掩饰地扑鼻而来。

    含钏细看了看猪皮,猪皮被烤得焦黄泛白,用铁叉戳了戳,只觉脆脆的却又充满韧劲。

    含钏端着铁盘出去,当着张三郎的面儿,用刀将猪肘割成小块,刀刃划过脆香猪皮的声音“咔擦咔擦”。

    张三郎默默地咽了口口水,送入口中,皮脆肉香,外皮香得快要咬到自个儿嘴唇了!

    含钏放了一小碗褐黄色的豆酱,一碟切得薄薄的蒜片儿和大小匀称的青辣椒颗粒,再拿了一盆洗净的菘菜嫩叶。

    含钏先夹了一块儿连皮带肉的猪肘子放在菘菜叶里,在上面放了两片蒜和一颗不辣只香的青辣椒,再用筷子挑了花生粒大小的豆酱放在蒜片上,将菘菜叶子折成一个一口能吃的菜包放在张三郎跟前,作了个“请用”的手势。

    张三郎筷子都没用,手拿着就塞进了嘴里。

    一入口,张三郎的天空,星星都亮了。

    这究竟是什么神仙肘子肉?

    肘子皮酥脆有味,猪肉软嫩多汁,两种口味在蒜片、辣椒和菘菜或辣或香或甜的刺激下,凸显得更为明确,也更加耐吃。

    没有什么比大口吃肉快乐。

    没有什么比大口吃肉后,还一点也不腻味更快乐了!

    张三郎快哭了。

    是真的快哭了。

    他愿意在“时鲜”旁边住下!

    真的!

    他愿意在“时鲜”旁边买个宅子!

    含钏探了探身,充满期待地看向张三郎,“好吃吗?”

    张三郎连忙点头如捣蒜。

    含钏笑得欣慰,这傻孩子,吃个肘子肉都吃成这样儿,国子监的饭不晓得有多难吃。

    约莫是猪肘肉太香,隔壁桌有食客打探,含钏便笑着,“...正试菜呢,改进改进后再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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