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这话越来越不吉利了。
他能说什么,他只能说好。
“进沙漠的话,你可以去找一个人。”陆小凤道。
“谁啊。”
“兰州首富,姬冰雁,他会帮你介绍向导的。”
林默愣住,听陆小凤介绍了半个时辰这个人是如何如何的厉害,在沙漠里的经验是如何如何丰富,你见到他要说什么才能打动他。
“姬冰雁……是女孩子吗?”听着这个名字就像冷若冰霜且兼具手腕野心的大美人。
陆小凤:“……男的。”
“噢,他是兰州首富啊……”林默道:“是你的朋友?”
陆小凤点头:“很好的朋友。”
林默眼睛闪烁着羡慕的光:“你好厉害……”
陆小凤在笑。
“能跟那么多首富交朋友!”
陆小凤:“……”说得他好像看中人家钱了似的。
……
林默其实不是个爱钱的,她只是喜欢吃好吃的,穿最轻软舒服的衣裳,住在宽阔整洁的房子里。
她最大的梦想就是饭会自动跳进嘴里,衣裳会自己边干净,房间从不打扫也会一尘不染,她躺在床上刷刷手机,追追剧。
姬冰雁家的狗就在过着林默梦想中的生活。
一眼望不到头的豪华宅院里,林默蹲在凉亭边,跟一只毛色雪白的长毛小狗大眼瞪大眼。
小狗趴在鹅黄织金重工绣花软枕上,身穿白衣的侍女恭恭敬敬地将一块牛头切好放在狗嘴边,然后在一个冰种飘花翡翠盘子里倒满了牛乳。
另一个穿粉色长裙的侍女在打扫狗子的住所。
没错,那不是狗窝,那就是住所。
林默稍微矮矮身就能进去睡的住所。
里面有人能想象到的所有准备过冬的东西——连吊在屋顶上面的汤婆子都是纯金的。
小狗吃完了牛肉喝完了牛奶,被抱着小心翼翼地请进了它的住所,再有白衣侍女为它套上狗绳。
林默当时就想说,把大哥放出来,把我栓进去。
我要是发了财,我也想过它的生活。
不一会,一个身着彩衣的侍女走过来在她身边垂首躬身道:“抱歉林姑娘,让您久等了,我们老爷还要等一会才能过来,他说您可以在这里逗狗取乐,不会枯燥。”
“它很乖的,不会怕生。”
林默看着白衣侍女又把才拴好小狗放出来,用软垫托着送到她面前。
她不敢接,她怕自己粗糙的手指头刮坏了这个卖了她都赔不起的软垫,也怕唐突了趴在软垫上的活祖宗。
见林默往后缩,彩衣侍女便明白了七八分,立刻给她找好了台阶:“怪我冒昧了,您定是不喜欢狗?”
林默点头,连连道:“不喜欢不喜欢。”
彩衣侍女立刻代替了狗子位置,坐在林默的下首陪聊,不是问她来干什么,也不打听她的身世背景,就是单纯闲聊,比如京城里什么地方有什么好吃的,什么地方的花儿开得最娇艳,哪个城门的官老爷脾气最臭,有些连林默都不知道,偏偏这个彩衣侍女如数家珍,说得头头是道。
林默问:“你从小在东京长大吗?”
她嫣然笑道:“我哪里有福气去长东京见识,不过是在这一隅之地道听途说罢了。”
她说话不仅贴心,还十分有趣,就连林默这种见了陌生人说不出话的社恐都被带得活泼不少,一席话说完几乎当场结拜,要不是天色渐渐黑了,有人来通报姬大老板得了空要在花厅见她,林默都要忘了自己来干嘛的。
林默神奇的拉着彩衣小姐姐的手,红着脸道:“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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