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新家(第2/3页)  八零之团宠小甜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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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

    漂亮的年轻姑娘穿着系细腰带的小裙子,踩着高跟鞋,烫着大蓬头。

    年轻时髦的男人穿着挺括的的确良衬衫,牛仔喇叭裤,梳着大背头,还有好些戴着蛤蟆镜。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温州是在全国领先的。

    毛金兰和林月芬平时都在家务农,此时就看花了眼。

    “真是不一样啊”,毛金兰道,“村里的人哪想得到城里人过得是这种日子啊!”

    主要是这个时代交通和消息都闭塞,村里人平时面朝黄土背朝天,很少往城里来。

    在他们的概念里,进城就是去花钱的,所以要少去。

    林月芬也看得眼花缭乱,她道:“早该来啊。这个地方有钱人多,我们才能赚到钱啊。”

    毛金兰道:“在这儿过日子也烧钱呢,你看,抬脚就能买到好东西。我可管不住我自己。”

    林月芬都笑了,道:“是啊。我都想买两块肉回去了。”

    之前在村里,两家都是一个月都难吃两回肉。

    为了孩子的营养,林月芬一天给一人一个鸡蛋,都觉得够了。

    现在看见肉档前面排着队,她就心痒痒,很不得也跟着去排一排。

    白乔乔仰起头,道:“买啊!买买买!”

    毛金兰把她抱了起来,笑道:“我们乔乔说

    买,我们就买!”

    林月芬想拦着她:“省着点……”

    但毛金兰已经蹿了出去,在肉档上买肉。

    人家问她:“要买多少?”

    毛金兰还傻乎乎地问:“我能买多少啊?”

    老板都给她问笑了,道:“你这话说的,我这铺还没收呢,你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啊。”

    毛金兰又问:“给钱就行了?”

    老板一瞪眼:“不然呢,你还能给我摸出肉票来啊?”

    毛金兰也不在意,喜滋滋地道:“那你给我买五斤……”

    白乔乔连忙道:“三斤就够了。老板,我们买三斤肉,要带皮的。您看,这边的大骨头,也没什么肉,您卖两毛钱一斤不?”

    那老板是个大肚子中年汉子,见一个还要人家抱的小囡,口齿这么伶俐,也吃惊坏了。

    他拿着大刀,道:“小囡囡,你去哪儿买两毛钱一斤的肉啊?”

    白乔乔笑道:“叔叔,我们论斤买,又不是两毛钱一个。这骨头压称啊,买回去不全是骨头吗?您与其留着自己回去喝汤,不如卖给我们。”

    毛金兰和林月芬都很好奇,看着小宝宝发挥,也不说话。

    那老板都奇了,道:“你呀,怎么知道叔叔都留着这个回去喝汤啊?”

    白乔乔狡黠地笑道:“因为我们家也是做生意的啊。叔叔,这种不好卖,卖出去都是钱,您就不要计较价钱了。”

    老板哈哈大笑,道:“好啊,冲你这个小聪明蛋,叔叔卖给你啊。”

    白乔乔又赶紧道:

    “叔叔,我家住在隔壁绕过去第二家,卖皮鞋的。叔叔有空来买皮鞋哦。”

    肉档上有不少人在排队呢,全都被她逗得哈哈大笑。

    白乔乔也不怯,还挥舞着小肉手,道:“大家记得来买皮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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