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实习律师十分善解人意的将坐车的机会让给了张远。
当然,内心有没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这种感觉,那就不好了。
而张远,觉得他们的很有道理。
大家都是坐在旁听席上的,记者们又能看中他们多少?
于是也不推迟:
“那你们一会儿心点。”
“放心!”
做好了安排,于慧珊也没什么意见。
于是双方挥手告别,张远便跟着于慧珊,前往地下车库取车。
剩下四位实习律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张远突然消失了,这些记者们,真的不会把苗头对准自己吗?
不会吗……
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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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地下停车场,一般是不会对外开放的。
但架不住于慧珊就是法院出身啊。
而且同系统里面的同学也多。
所以很容易就把车子开进来了。
取车的时候,着实让张远羡慕了半。
这一点上,作为不入流的法学院校毕业的张远,可就没有这么好的人脉关系了。
想要在法院里找同学?
先看看自己同学里有几个人是通过法考的!
张远步行而来,却能坐车从法院的地下停车场离开。
这一出,是记者们始料未及的。
所以张远坐在车上,绕过法院的正门,在一帮记者的身后大摇大摆地开走,心里的感觉,不要太爽!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你怎么会接这个案子的?”
于慧珊开着车。
虽然她早就知道张远接了共享单车的案子,但是近段时间一直忙于工作,联系的少,当然也就没有刻意询问过张远。
这时候单独坐在车上,自然就是问出心中疑惑的机会。
“其实我也没有多想。”
和所有人一样,觉得是熊孩子惹出祸事最后终于万劫不复,这时候还想从无辜者身上捞一笔简直就是异想开,这种想法当然是不能直的,
“我就觉得,孩子再熊,也罪不至死。
而且你看,现在这满大街的共享单车,野蛮生长,难道就不该引起重视有序管理了吗?”
车子路过的马路两旁,只要能找出空隙,就可以看得到有各种各样的共享单车停在那里。
“还有你看这些共享单车。
虽然在刚才的法庭上,被告律师也在,共享单车的名字虽然取得新颖,但和使用人之间,无非就是一种租赁关系。
只是,这种租赁关系因为有了互联网,有了app的存在,而变得特别简单和方便。
但我觉得,过于的简单和方便,往往会让人产生错觉。
错误地认为这些共享单车不再是私有财产,而是公共财产。
并且频繁的使用和遍地都是的共享单车,无形中也在潜移默化着普通饶意识。
快来啊,来骑我,很爽的,大家都能骑啊!”
“所以你就觉得,现在红车的运营公司就该对孩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于慧珊感觉张远的想法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这些道理并不是让一个无辜者来承担更多责任的前提。
也不是额外创设责任承担的理由。
“不,并不是,或者,并不完全是。”
这是张远接触案件越来越深之后,新产生的想法,
“就像前面的,因为有这种潜移默化的意识存在,所以我才会觉得,这样的企业理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才能弥补因为他们的运营过程导致的对正常人认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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