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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次经过换乘公交车的痛苦,这就回到了原来他所熟悉的城市里,这里依旧不时寒风呼啸,长街上的人流涌动,车来车往,热闹、繁华、喧嚣。

    可是他却似乎觉得自己方才忘记了一些什么,仔细想了半天,这才有所恍然大悟,原来是忘记去方才大学门口那公路对面的护城河边上走走,或许方才的心中唯有钢笔墨水?呵呵,无所谓了。

    这又是经过短时间的恢复,晕车状态正在逐渐消失,到了古镇巷子门口不远处的拉面馆,里面热气腾腾,更是空调的温暖令人感觉身在天堂似的。曾经,他与丽丽数次来到这里吃饭,而现在他所拥有的,只是丽丽所赠送的人生方向。

    吃过没有香菜的拉面,回家,在路过巷子口的小商铺时,老头依旧坐在里面,依旧拿着他的紫砂杯,又是什么也没有改变过一样。

    疯子进入商铺,老头迷惑:“你要买什么吗?”

    啊?他也是瞬间迷惑,老头竟然问他需要买什么?老头不是有预测的神秘力量吗?可是现在的疯子无奈中笑着:“拿瓶酒?要金六福。”

    老头笑着起身,然后就是以往的程序,找钱,最后老头又是坐于原处,好似方才的事情就从不曾发生过似的。

    疯子他走在这熟悉到可怕,而又似无比陌生的小巷中,小口小口抿着手中的白酒,提着塑料袋里的钢笔墨水,看着边上的风景。一阵寒风吹过,发出呼呼的怪叫声,其实,这声音并不可怕,可怕的只是,这里充满了曾经的室友,乃至曾经曾经的室友,甚至是丽丽的身影,一切的一切恍如昨日一般,浮现于脑海之中。

    回到宿舍,因为太过寒冷,只是开着神似夕阳光彩的钨丝灯泡,在这亮光之下,为丽丽所赠与他的钢笔,换上了新的笔尖,新的笔尖是铱金笔尖,比较硬,弹性当然没有金笔尖那么完美,但是对于他这位真正意义上的初学者来说,正好。

    甚至他还将床头塑料袋里的手帕打开,为那支四分五裂的钢笔,也上了新笔尖,只是笔身上的小零件掉了,不能拼凑起来,看来需要一瓶三秒胶水才行,但这件事情明天再办,而现在,需要的只是,试试手中的钢笔。

    手指头在这刻无比生疼,尤其是在这寒冷的天气中,这种生疼简直钻心,就像是有人拿刀子生生地在割除手指上的肉一般,都说食指连心,或许这就是原因?但,这完全不能阻止他心中的方向。

    记录,铱金笔尖的确挺适合他目前的水平,所以记录今天的所见所闻,记录在大学附近的感想,现在,这所谓的记录已经不再局限于以往那样,以往只是记录,而现在却渐渐地,似乎拥有了他自己的所想,所思。

    而在疯子他记录的这一过程中,一直听到隔壁徒弟们在抱怨,他们怨天尤人,他们咒骂公司,说着工资不管怎么算都太低,除过一些开销以外,根本就不赚钱,甚至还要贴钱进去,诉说着,这根本不是在上班,这简直就是在自杀!

    自杀?或许,或许他们这才感受到了工作的残酷,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一般,现在的他们,不再诉说没有游戏就似没有了生命,更不再诉说着所谓网络公司是天堂。曾经,他们只是被网络公司的外表所迷惑,而现在,却看到了真实的网络公司,仅仅一个月,甚至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时刻,他们的内心对于天堂的描述,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可是疯子他又明白,自己无能为力,他只是一位凡俗至极的疯子,甚至就在不久之前还迷茫绝望,而现在却似充满了一些力量似的,但这些力量完全不足以帮助他自己的徒弟们,他只能睁着眼睛,默然间,更是静静地听闻着他们的抱怨,然后预测着再一次的永别。

    ……

    是的,这场永别来得非常迅速,也就是在不到十天之后的今天。现在,疯子他依旧坐在自己的电脑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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