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1章 人比人气死人(第1/2页)  猎户娇妻超旺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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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时锦一点都不觉得丢脸:“偷懒改变天下,懂不懂?要是农民不想偷懒,就不会发明秧马耘荡;要是文人不想偷懒,现在你们还用竹片儿写书呢!”

    “说的对,”炎柏葳失笑道:“在讲歪理这方面,你也是个天才。”

    郑清源无奈笑道:“就算这样,你直接自己画画就好了,何必还要特意去印这个,就光那模子多少银钱。”

    “那不行,”唐时锦道:“画歪了,不美观的,模子又不会浪费,你们可以印一些去你们那儿卖。”

    郑清源笑应了,一边又取了笔芯出来,已经叫匠人试缠了两根。

    唐时锦看了看,一支笔只有三寸半长,倒是刚刚好,那芯儿肯定比后世的要粗,大概有圆珠笔芯的塑料管儿那么粗,不过这也可以了,太细了容易断。

    她拿出纸来写了两个字。

    也不知他们怎么调的坯料,不像墨锭那么硬,感觉还挺流畅的,也挺出颜色,就道:“挺好的。”

    她跟他道:“缠的这纸不行,我不是说了么,你要在纸里,放上一根线,然后隔一截,纸切出虚线来,到时候把线一扯,纸就可以转圈往下撕,不必用刀就很整齐,笔头这块是一个尖形的,写起来也方便,你现在这样,一撕参差不齐的,太不美观,也不方便。”

    她仔细给他讲解,郑清源听的连连点头,两人甚至还剪了一点纸出来试缠,郑清源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炎柏葳过来拿那笔写了两个字,就用拿毛笔的手势拿的,唐时锦抓着他手纠正:“你别这样拿,这样使不上劲儿,你这样拿,是不是就顺手多了?”

    炎柏葳试了一下:“不错。”

    成功把他拐歪的唐时锦满意的点了点头,有一种碾压了学霸的窃喜。

    然后郑清源道:“你说这种笔,叫什么好?”

    唐时锦道:“就叫随身笔呀!你们还可以做一些两三寸左右大的口袋本,到时候两样放在一起,碰到啥随手一记,做买卖的人,大家族管事儿什么的,肯定用的着。”

    郑清源点点头:“也是。”

    他琢磨了一下:“随身笔,随身笔,可以……”他直接站起来:“那我先回去试做,做好再拿来叫你看,我们顺便把契书签了。”

    “你等等!”唐时锦跑进去叫桃成蹊:“桃花仙儿,你帮忙写个‘随身笔’怎么样?”

    没事小桃花,有事桃花仙儿。

    桃成蹊叹了口气,坐起来。

    对,平时他教磊哥儿,是直接躺在床上的,这时候才起来,然后唐时锦折腾着磨墨,桃成蹊道:“等等,既然是要给这笔用的,我应该就用这笔来写。”

    他就真的拿了笔来,试了一下,道:“我要熟悉熟悉,明日再给你。”

    唐时锦道:“要拖到明日的话,那还要一句广告词儿!”

    桃成蹊道:“那晚上来道红烧肉?”

    唐时锦道:“成交!”

    两人击掌。

    一直看着的郑清源:“……”

    传说中天仙化人的桃花公子!

    惊才绝绝当世一人的桃花公子!

    读书人费尽心思难见一面的桃花公子!

    到她这儿,说写五香斋就写五香斋,说写随身笔就写随身笔……唉!人比人,气死人!

    他知趣的起身告辞了。

    唐时锦就去找了杨鹏霄,让他到时候把这张纸贴到墙上,平时就点一下就可以。

    然后她问:“食坊这边,工人都差不多订好了?”

    “差不多了,”杨鹏霄道:“这些日子颇多人来请托,我大多都叫十五、十八学着处理了,现在暂时订下来的是20人,六个绞肉的,还有配料的,两人一对灌装的……到时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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