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彧嘴角微微上扬,果然,还是这一招最好用!(女朋友会防狼术的不要学)
“娘子,天色不早了,该就寝了!”齐彧轻声道。
苏悦低着头,脖子都红透了。
都受伤了,就不能想点好吗?
齐彧松手,然后顺势抱起苏悦,走向床铺。
(老绅士们别想了,再写下去就要进小黑屋了,我知道你们不差那一点流量和那一点钱。)
一场诗会,却是弄得满城风雨,因为一首《游子吟》,宋云涛的名声,已经传开了。
在常廉刻意的宣
扬下,宋云涛,已经隐隐有‘诗圣’的头衔。
宋云涛只作三首诗,不过却是每一首,都极有深远的意义。
第一首《秋志》,劝一众学子学习,第二首《雪梅》,赞赏梅花,写出梅花另外一番风骨。
最后的《游子吟》,更是可以流芳百世,将母亲对孩子的母爱展现的淋漓尽致。
凭借三首诗,宋云涛,已经一只脚踏上了神坛。
距离常廉府邸的诗会,已经过去了三天了,这三天,宋云涛一直在常廉府上做客。
今日是他四天来,第一次回家。
他身边,还有一个红唇粉黛的清丽女子,正是醉青坊的梅香。
不过她现在已经不是卖笑的风尘女子,宋云涛已经为她赎身。
而赎身的银两,自然是常廉给的。
整个醉青坊都是常家的,梅香的卖身契多少钱,还不是常廉一句话的事情。
常廉没有直接将梅香塞给宋云涛,而是礼贤下士,给予宋云涛恩惠,让宋云涛去醉青坊赎回梅香。
这就是常廉的高明之处,不费什么代价,白捡一条忠犬。
而且宋云涛还得感恩戴德!
看着自家的院子,宋云涛神色有些复杂,更多的是愧疚。
他现在应该算是出人头地了,刚才一路上,周围的邻居,都对自己毕恭毕敬,声称自己有本事,谄媚巴结自己。
说实话,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整个人都飘飘然然的。
这就是人上人的感觉吗?
“宋郎,不进去吗?”梅香轻声问道。
他们没有成亲,自然不能叫宋云涛相公。
宋云涛收敛情绪,然后抱着一堆布匹和香料走了进去。
“娘,我回来了!”
这三天,他体验了什么是人上人,体验了权势的快感,有钱人的生活,他不想再回到过去了。
对于齐彧,他只能抱歉,不过也就仅限于一句抱歉了。
朋友,就是拿来卖的!
这是自己刚刚学到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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