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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锐的钢针直挺挺扎过小腿,穿透筋骨,紧接着是刺骨的疼痛。
    连漪是被小腿抽筋痛醒的,来不及回想刚刚可怖的梦境,她蜷缩着握紧了小腿,绷直了脚背,额头上一下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好一会,感到小腿不那么疼了,她才撒开手,大汗淋漓地喘气。
    她缓慢地屈起小腿,还有些许的酸胀,她保持着这个姿势不敢动了。
    窗外天光已大亮,过了好一会连漪才撑起上半身,摸过床头闹钟看时间,不早不晚,刚过七点半。
    抽筋比闹钟还来得准时。
    一晚的噩梦让她身心疲惫,连漪捶捶额角,浑浑噩噩地下床,赤脚踩在毛毯上,走到卧室门口踏在冰凉的地板上才想起回头去穿上鞋。
    工作五年,连漪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哪怕是在她父亲的弥留之际,她也是下了班以后才去医院见他最后一面。
    这一面见或不见都没有太大干系,因为直到死前他也没有和她说过一次真话。
    以前父亲是压在她身上沉甸甸的压力,压得她只敢埋头一刻不停地往前跑,后来父亲走了,她像深海的鱼突然被搁置到了浅水区,骤然失去压力,反而开始水土不服。
    于是她买了现在这套房子,不大,七十五平方,首付一百六十万,月供一万四。只要她还活着能喘气,就得兢兢业业去上班。
    她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
    相较很多同龄人,连漪能在京市有两套房,有车,有薪资算高的收入,已经是过得很好了,不必再有什么追求了,但连漪不行。
    将头发扎上,连漪抬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她看起来还是二十出头的模样,但过去清亮的眼神却被疲惫覆盖,她接起一捧水扑在脸上才清醒一点,不得不承认自己状态已经大不如前了。
    过去画个眉毛涂个口红就能精神奕奕地去上班,现在眼神里的憔悴已经没法再用化妆品遮掩。
    出门前,连漪换上高跟鞋,喷上淡淡的香水,看到柜上倒扣着的相框,手顿了顿,她抬手将相框翻转过来。
    相框上的男人眉头有一个川字,嘴角下拉,面容严肃不苟言笑。连漪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又将相框面向墙壁,倒扣在墙上。
    拿上钥匙,出门上班。
    京市的天很少是碧蓝如洗的,大多数时候都是雾蒙蒙的,沉沉地压在头顶上,早起的人们无精打采,麻木地顺着人流走下地铁口。
    八点半是早高峰,人挨着人挤进地铁里,人很多,却没什么声音,各自沉默着低头看手机,连漪戴上耳机听今天的国际新闻。
    肩膀被碰了一下,她没在意。
    “连漪…老师。”青年的声音温和。
    她蓦地回头,对上了一双弯起的眼睛。
    昨晚那个男孩竟然又遇到了。
    连漪顿了一下,想起了他的名字,她微笑道:“早上好,思晏。”
    “早上好。”他直起身,扬起笑容。
    尽管已经没有旁的旖旎心思,但连漪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长得很好看的男孩子,逾越的想法只有一秒钟,连漪很快拉起职业笑容,道:“吃早餐了吗?”
    “没有,你呢?”
    “没有,我打算吃咖啡和面包。”
    沈思晏想了想:“是国贸中心下面那家吗?”
    那是公司楼下的一家烤面包房,每天清晨小麦面包的味道都肆意张扬,勾引着附近cbd来来往往的上班族们。
    每天早上吃一口滚热的烤面包,是连漪研二从英国做交换生回来后保留的习惯。
    她回答:“是的。”
    “我能和老师一起去吗?”沈思晏声音轻而缓,他和人说话时眼睛和人对视,谦逊而又礼貌。
    “当然可以。”连漪微笑。
    出地铁站的时间点已经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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