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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入王宫。
    这件事情其实并没有听起来那么难。
    不管是哪个大陆,贵族之间浮夸又虚荣的行事作风都是相通的,这就导致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时常会为了排场而动用很多莫名其妙的人力物力。
    德维特亲眼看过一个贵妇为了博眼球,参加一次宫廷舞会时穿了一件裙摆长得需要四个女仆同时拖着走的礼服——目测至少有二十英尺长,还要有两个女仆专门盯着她身边的人,防止自己的夫人转身时被他们踩到华贵的裙摆上。
    而莫克文现任国王提法无疑是个中翘楚,他提前两个月就派人擦拭王宫摆设器物,铺设草皮,修剪绿篱,并毫无必要地在通往王宫的十字大街两边的无花果树上铺满了各色彩锻。
    当然,这些设在公共场所的华丽装饰总是会在无人看守的夜里离奇丢失,令负责宫外装饰的官员们疲于奔命填补,哪怕额外安排守夜人也无济于事——但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莫克文的王宫从两个月前开始,就有各式工匠和仆役进进出出,即使是最优秀的守卫,也不可能无时无刻都紧盯着一张眼生的面孔。
    他们也不屑于记住平民百姓的脸。
    对于任何在王宫当差的人来说,只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记住每一张自己得罪不起的贵族的脸和家徽,才是才能的体现。
    书记官洛佩斯就是这么一个有才能的人。
    在他年纪还很小的时候,这种过目不忘的本领就令他在父亲一众私生子中脱颖而出,不但破格被保荐进了元老院做一名下级记录员,还能得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机会。
    比如像在国王的生日庆典上,守在王宫门口迎接每一位不长住王都的贵族。
    虽然这是一份相当体面的工作,但连续好几天杵在王宫门口迎接贵族,也是够令人疲惫的。
    洛佩斯努力不去想自己已经肿得发痛的脚,尽力使自己在马车驶进大门时看起来精神抖擞。
    “伯爵大人。”洛佩斯在仆人放下脚凳的时候迎了上去:“英明的国王陛下说他的臂膀会在第一缕晨光中远道归来,派我在此——”
    大概是他的鞠躬礼实在太过标准,在他的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原本应该安安稳稳待在鼻梁上的眼镜居然随着他的动作突然滑落了下去,正好掉到了马车下面。
    现场安静极了,和他一起站岗,老眼昏花的礼仪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洛佩斯僵立在原地,连直起身体都忘记了。
    大概过了半世纪这么久,一个轻柔的女声说:“我没有见过这个颜色的眼镜,是王都最新流行的吗?”
    洛佩斯回过神来,连忙说:“从东边来了一伙手艺人,他们有一种浅茶色的玻璃,说是比普通的眼镜更能看清楚。”
    “你的眼睛很美丽,我不希望有什么东西遮住了它。”伯爵的声音从洛佩斯的头顶传来,似乎对此不以为意。
    “我只是问一问。免得晚宴时在别的夫人面前……”那个女声一边说着,一边径直越过洛佩斯,和伯爵一起走进宫门,等在后面的侍从连忙跟了上去。
    洛佩斯直起身体,他知道自己犯了个错,如果那位大人追究的话,自己明天就要去砌城墙了也有可能。
    但是他身边那位年轻的夫人明明毫无必要,还是替他解了围。
    多么温柔、善解人意的夫人……
    洛佩斯大着胆子回头看去,却只看到了消失在转角的高大男子背影,和他身边一抹浅金色的长发。
    眼下距离国王的生日还有十天,但陆续到达的贵族已经点亮了王都里的各大府邸,上层的社交晚宴请柬也开始络绎不绝地传递到所有掌握权势的贵族手中,夫人小姐们在礼服和珠宝上费尽了心思,绅士们隐晦地交换各种资讯和传言,每天都有的桃色新闻充斥小报所有的版面……简直就像社交季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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