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章 “不许哭。”(我给你咬一口,但就一口,...)(第2/4页)  反派黑化后发现我在骗他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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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是下了决心的神色,“去取那枚魂珠来!”
    老祖今日必有极其重要的事,否则不会丢下柳家子嗣离开,他身为宗主,必须要有所决断了,只要那人在镇灵大阵内,那么,只要有那枚魂珠,则一定能制住他,虽以他的能力,只能以死催动。
    方清月咬唇点头:“好!”
    *
    天萝一直牵着反派的手,做一个合格的工具人。
    毕竟天衍宗各小宗门都有一层层结界守着,要是没有她,那多少就要费点力嘛!
    就是她很敏感地发觉反派的手很冷,冷得像一块化不开的冰,令她非常想要甩开。
    他之前虽然也体寒,但没那么寒。
    天萝偏头仔细看反派,他的脸上还罩着一层她布下的绿光,整张脸绿油油的,所以很容易忽视了他此刻越发惨白的脸色。
    她想起刚才那一招,再想起这反派的身体素质,视线忍不住就看向他胸口。
    果然,她看到了反派胸口位置晕开来的鲜红,整片衣衫都红透了。
    看一眼,再看一眼,实在没法忽视,天萝沉吟道:“要不要来一罐灵酿?”
    天衍宗已经乱糟糟的了,到处的气氛都紧绷着,可无人察觉得到如鬼魅一般到了北下位置的他们。
    陆栖之朝着天萝手里的陶罐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心口,开口的嗓音都似乎嘶哑了一些:“没用的身体。”
    反派不愧是反派,生起气来竟然还会骂自己。
    他接过了天萝手里的陶罐。
    天萝本想说这一罐就友情赞助了,不收钱,作为他们来杀郭蔺提前的庆祝,结果陆栖之将泡脚水一饮而尽后,道:“还有吗?”
    她立刻看向陆栖之胸口,虽然光线昏暗,可她依旧看到那血肉模糊的大洞愈合的速度好慢好慢。
    比之前慢。
    好吧,装逼是要付出代价的。
    天萝环顾四周,整个天衍宗明显开始行动起来了,不知道他们多久会被发现,而她就是个废物,会拖后腿,若是那虚妄老祖柳伏龙来了,依照反派现在这身体,恐怕遭不住。
    她抬起手臂,“来吧!”
    陆栖之拧眉:“?”
    天萝英勇就义:“我给你咬一口,但就一口,不能咬得多,我怕疼,你最好动作快一点,我的肉比灵酿好用的,没关系的,我愈合很快的,如果你感动的话,那我希望遇到危险的时候,你不要把我丢下,能够保护我一下下。”
    万年人参精的肉,那肯定比她的泡脚水有用呀!
    书里面郭蔺天天割她肉吃的。
    而且这样的话,她也不欠反派的,要知道,根据她看小说多年的经验,反派的人情最欠不得了。
    陆栖之漆黑的瞳孔映着绿光直勾勾地朝着她看来,又盯着她的手臂看。
    天萝也觉得自己的手臂白嫩嫩的,看起来特别好咬,但就好像一个人知道自己要被枪毙之前的时间最难熬一样,你咬就快点咬嘛,时间就是金钱懂不懂!
    “你当我是什么?”陆栖之脾气真的很差,竟然一把推开了天萝的手。
    当你……当你是反派,保镖,司机,打手,或者,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陆栖之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眼睛里都是暴躁,语气恶劣:“你以为我像某些下作的东西一样吃人么?”
    其实严格来说,我不是人,我是万年人参来着,虽然我不会变原型。
    但是,你这话说的,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不还往我脖子里探,想啃完肉吸我血嘛?
    好吧,事情都过去了,我不翻旧账。
    陆栖之看着天萝收回了手,脸上的神情变化,忽然就又生气了:“给我灵酿。”
    反派不识好货,非要喝她泡脚水,她也没办法。
    天萝很无奈地从芥子囊里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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