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27章.邓丽君(签定合同)(第1/3页)  诗意的情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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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丽君》(长篇小说)上卷《天才少女》张宝同

    回到家里,邓丽君还是一个劲地哭。妈妈从外面回来,一听说女儿被勒令退学了,大吃一惊。她就过来问女儿到底是怎么回事。邓丽君就边哭边埋怨着说,“我说要让你带我去学校,可是,你非让爸爸带我去,可爸爸去了就跟人家主任和校长脾气。人家本来是可以给我宽恕的,可是,爸爸跟人家一个劲地脾气,人家就不想跟爸爸再多说了。”

    妈妈对她说,“妈妈不是不想去,可是,人家祥和酒店跟你签订的合同到期了,我要是不去,还不知你爸爸会跟人家咋签呢。”

    说着,妈妈便快步地又去了学校。大概到了该做饭时,妈妈才回来。脸色非常地不好,邓丽君就用担心的口气问,“妈妈,学校咋说的?”

    妈妈很失望地说,“校长说,刚才他们校委会开了个会,形成了决定,已经不能更改了。”

    听着妈妈的话,邓丽君的眼泪又簌簌地流了出来,因为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能进到校园里了,不能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了。

    过早地离开学校是邓丽君一生的痛,尽管她在成名后曾自费去过美国、英国、法国和国内一些学校继续学习和进修,可是,却都无法弥补从台湾金陵女子中学退学后给她留下的终生遗憾。

    离开学校让邓丽君心情难过了好几天。但是,她最后还是想通了,她觉得校长对她说的话是对的,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既然自己退学了,就应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歌唱之中,要在歌唱中获取更大的成功,否则,那就是她人生的失败。

    那天晚上,她和母亲一起从凯乐大酒店回家时,刚好路过新世纪夜总会。新世纪夜总会是台北县最豪华和最高档的夜生活娱乐场所,她记得和她一起参加过金马唱片公司和台湾中华电台举办的通俗歌曲大赛中的那位获得第二名的歌手就是这个夜总会的歌手。可是,夜总会在台湾还是个新兴的行业,虽然展得比较快,可是,她对这种地方只是听别人说过,具体情况还是非常地陌生。但是,她知道夜总会的歌手一般都是固定的,而且收入也比较稳定。

    邓丽君指着路对面被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得富丽堂皇的夜总会对母亲说,“咱们进到看看吧?”

    母亲十分厌恶地朝着夜总会看了一眼,说,“去那里干嘛?你也不想想那里都是什么人去的地方。”

    邓丽君跟母亲开着玩笑说,“不都是台湾人去的嘛?”说着,她拉着母亲一起朝那边走去,说,“管那里是谁去的,咱们进去看看就知道。”

    新世纪夜总会里面几乎跟皇宫一般,里面的布置和摆设很有格调,好像每一件物品都在体现着和象征着一种意义,要么是富贵,要么是高雅,要么是精美。这里格调也跟大酒店不大相同,酒店里的各条通道和各个地方都是灯火明亮,而这里的走道和娱乐区都是用蜡烛照明,所以,给人一种神秘和幽暗之感。

    邓丽君和母亲在里面走着,很快就被里面迷宫一般的通道搞迷惑了,竟走到了游泳池旁边。游泳池里有几对男女情侣在水中亲热和戏闹。她们赶忙退了回来,可是,她们又从另一通道来到了浴室包间,看到一对刚洗完澡的情侣从一个包间里出来。这时,她才看到对面的牌子上写着“洗浴中心”几个大字。于是,她们又退回到中央大厅,看到一个年轻侍者站在大门的前面,就过去问道歌厅在什么地方。

    那个年轻的侍者马上认出了她,说,“你是邓丽君?”

    邓丽君点了点头。

    那年轻的侍者说,“请跟我来。”便带着她和母亲一起出了大厅,进入一个过道,一直走到过道的尽头,那里有一扇大门,大门上有个牌子,上面写着:歌舞大厅。从那扇大门进去,就见有一个非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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