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修骑着焚野奔行在漫无边际的雪原与夜色之间,身旁偶尔掠过龙牙松阴森嶙峋的影子。埃修轻轻夹了夹马腹,示意焚野进一步提速,直到周遭的地势在视线中化作绵延起伏的线条。夜风如同千万柄呼啸的刀剑掠过埃修的脸颊,与他的五官抵触,沿着面骨压切出短暂的棱角,而后流散到身后。
埃修不为所动,只是眯起眼睛,有节奏地转动脖子,环顾四周,遴选适宜的伏击地点。在他心目中其实已经有一个相当具体的参照,此前护送普鲁托尔前往波因布鲁时遭遇不明佣兵团伙伏击的地形就很完美,两道陡峭的雪坡将道路压迫成曲折的形状,可以居高临下地倾斜密集火力——不仅仅是箭矢,还可以是沉重的巨石与易燃的火油。不过埃修心里很清楚,那处地形虽然很完美,也仅仅是相对于伏击不超过百人的小部队而言,一支规模逾千人的大部队行进时可以将其轻松地淹没,根本不会被限制阵型。埃修不止想挑选一个适合自己居高临下狙击敌人指挥官的高地,对他而言最理想的地形应该是一个足以坑杀千军万马的一线天,他一个人一柄斧就能从出口杀到入口的那种。
埃修知道这很不现实,驰骋许久,举目所及皆是平坦而原始的雪原,唯一的制高点是屹立在地平线上的迷雾山脉,枝叶稀疏的龙牙松森林也不适合藏匿,斥候隔着老远就能一览无遗,更何况高度上并不会赋予埃修眺望的优势。
翻过一片平缓的雪坡,远处的平原上突然现出一片密集的萤火,在夜幕下环绕着一个黑沉沉的暗影,尽管轮廓线条模糊,但依稀可以分辨出是一个棱角分明的堡垒。
埃修知道自己的位置了,他已经接近了奥登堡,这里是阿诺德斯伯爵的地盘。那些围绕着城堡缓慢流离飞舞的萤火其实是军队值夜的卫兵巡逻时手持的火把。他轻拍马背,焚野四蹄急刹,一人一马在雪地上滑行了大约四米,刨出一道深刻而宽敞的辙痕。焚野小声地嘶叫一声,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又不敢正眼去看埃修,只能低着头不断地刨雪。埃修没理会坐骑的小情绪,他翻身下马,默默点数着那些米粒般大小的萤火。
五十朵。
在王立学院接受过的系统学习这时起到了效果,埃修迅速回忆起来,瑞文斯顿军队驻扎修整时大约是三十人到四十人一营,每一营指派一名卫兵巡逻,那么这眼前五十朵萤火意味着一支规模介乎于一千五百人到两千人之间的军队。一座堡垒的领主显然不可能独立供养如此规模的军队——更何况奥登堡之穷在北境内也是名列前茅。借着黯淡的月光,埃修极力想辨认出军旗的方位,旗帜上的纹章能揭露出究竟会是谁在主导这支大部队,又有谁参与其中。哪怕埃修自己还认不全北境门阀的家徽,但身为瑞文斯顿王储的普鲁托尔肯定不在话下——但埃修的眼力终究是没诺多精灵那般强悍,他找到了每一根旗杆,也看到了在黑暗中隐约浮沉的旗帜,可辨识其上的图案绝无可能。
要不要接近些?埃修有些踌躇。他原本以为波因布鲁这边会很急切地想从自己手上追回王储普鲁托尔,他自己也做好了在半路上与大部队狭路相逢的心理准备,可对方却优哉游哉地在奥登堡周围驻扎。这很难不让埃修生出先下手为强的念头。任何调兵遣将的战术在绝对的兵力劣势前都难有展开的空间,谁都知道在依斯摩罗拉守株待兔只会等来大批嗜血的狼群。
但斩首的尖刀从来都是无视任何悬殊的,更无所谓断折,只要那决绝的一击足以致命。埃修向来偏爱这种孤军深入的战术,而且屡试不爽,因为他自己就是无当的锋刃。“秩序之鞭”格雷兹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他一刀刎颈;“铁臂”西吉蒙德侯爵的补给线被他干脆利落地切断;与预兆之狼的决死一战同样是埃修尖刀风格的体现。射人射马,擒贼擒王,建立在个人武力上的军事哲学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埃修有若干种方法可以让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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