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一章这不叫慈悲,是良知求全订
为了加快建设朝歌城的进度,原朝歌和原毫都城所有的居民都被迁徙到了祖山内居住,同时也在纍城筛选了大批三好市民总共万九千人在祖山内共同建设朝歌城。
于是原朝歌,原毫都和纍城的人口主要就是后期燕地遗民与野人还有早期的东胡奴隶和白狄部氏族构成的。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自然就有小圈子。
于是在墨怜的默许下,这三座城,被这四方实力瓜分了。
前朝歌被人口已经达到三万的野人集团占领了,他们的头领金蛙王上书向王诩申请氏族名,自称辽河玄菟族遗民,希望孤竹国能够赏赐他祖先的荣耀,于是这一支野人现在都是玄菟族人。
玄菟族人因为出身山林野人,所以体魄强健而且踏实肯干,虽然至少不高,但是胜在听话,在入住朝歌城后,将朝歌城的控制范围一致扩大到了鸟滩,耕地面积也扩大了三倍有余,而且擅长驯养畜牧。
因为玄菟族人这些特质,深受哑儿和墨壬喜爱,墨壬现在的鸟笼已经扩建数倍了,记载在册,准备繁育的鸟类都将近三十种了,其中白鹤,天鹅,白鹳等大型鸟类已经驯养了第二代了。
而且哑儿的青蛙养殖计划也大获成功,因为蝌蚪们缺少天敌,生存率高的吓人,各城食堂现在每天都有供应青蛙肉,蟾蜍因为王诩禁止食用,所以都被放生到城市和林中吃虫蚊了。
不过比较凄惨的是,这些蟾蜍虽然数量巨多,但是无奈野鸟的数量更加巨大,最终还是都葬身鸟腹了。
而且野鸟不但吃城内的蟾蜍,还会吃居民晾在外面的粮食,而且成千上万的野鸟来一趟城市,就会带来一场鸟粪雨,为此城内居民跟野鸟发生过很多次战争了。
相对比玄菟族在前朝歌的欣欣向荣,占领了前毫都的燕地遗民则显得有些平淡了。
可能是习惯了燕国的耕种规律,燕地遗民对于耕地就是中规中矩的完成任务,也不会特意去开荒田地,每天完成个人工作量之后就好了。
以前在燕国的时候,耕地是要上税的,所以为了吃饭,民众不得不去劳动,而且燕国还是井田制,所谓井田制就是国家划分给你一块田地,分成九块,中间最大的一块叫做公田,也就是给国家上税用的,你只有先完成了公田的耕种,才能去耕种周围块私田。
所以为了吃饱饭,一户五口之家,基本上都是男女老少出动才能够勉强完成一家人的温饱。
但是孤竹国没有上税这个制度,只有每天的基础工作时长,然后就能够去食堂免费吃饭,还能吃到饱,而且耕种的工作量因为耕种器具的先进,以前需要五口人完成的工作,现在只需要一个人就能完成。
所以给燕地遗民提供了大量的空闲时间。
于是燕地遗民就用给这些空闲时间,在居委会接任务,完成后获得奖励来兑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所以尽管前毫都城内燕地人口已经接近六万人了,而且外面的土地更加辽阔肥沃,他们却没有多余开荒的心思,所以前毫都城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
但是燕地遗民个体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城六万余人,几乎人人都穿新衣,甚至还有佩戴收工首饰的,家家独门独户庭院,院内还有养狗畜羊种枣树,日子过的堪比燕国的百姓。
由此一下子就看出,两个不同文化突然培育出的团体差距了。
玄菟族人相对无私一些,他们所有的劳动都是为了整个部族利益而付出的,所以他们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开垦荒地,畜牧放羊以及修筑城市上。
而燕地遗民则更自私一些,他们在完成集体任务之后,多余的付出都是为了实现自身需求。
两种不同的生活态度和文化,自然就出现了鲜明的对比和矛盾。
玄菟族人会鄙视燕地遗民们好逸恶劳,燕地遗民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