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只是在电视机,电影院里见过我的遭遇。
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因此收入是一个大难题,过的日子向来是朝不保夕的。
为了养活自己,但又不影响写作,我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去当一名临时演员。
很快,我来到了横店。租了房子,房租仅仅是三百元一个月。
这样看来,我又可以苟活于世了。
但万万没有料到,上天似乎觉得我受苦不够多。于是我不仅加入了一个几乎没有通告的群演微信群,还要每个月都支付一百元的移动套餐费。
无法想象,一百元对我来说是一天拍戏十小时的工资。
临时演员,也就是所谓群众演员根本就是行走的活道具,廉价听话。导演要我们在八月份太阳底下演尸体就得乖乖躺尸,不然就是白干。
然后某次拍戏,在我的身上发生了只可能在影视剧里看到的情节。
我拍戏的时候,房东来电话,要我续租,我并不差他钱,他却给我来了十几个电话,我没法接,直到下午才回拨给他。
他上来就是一通劈头盖脸的大骂,自然我不敢争执,我还得续租。
我好言说尽,各种哀求,只为了一席之地。但房东却不理会,只是自顾自地对我痛骂着,要我交钱续租。
我手机里没钱,已经很久没有经济来源的我靠着啃一包五角的辣条艰难度日。我只能等回去与房东当面解释。
好吧,我心里万次祷告,祈求导演大发慈悲,能快点收工。
可导演的三句名言“马上开拍”,“很快结束”,“最后一条”简直就是对我的诅咒,我根本被死死困在荒郊野外,回来不得。
当收工时,已经六点。乘剧组公交车回到我所住的街道又花去两小时,已经八点。走到住处,我的房东早就把门锁给换了。
我欲哭无泪,手机也没电了。
我找到手机店里,恳求让我充会电。手机刚插上电源,我立马就给房东打电话,房东却悠闲在外,不搭理我。而我的手机此时还根本充不上电。
等他回来,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我去求他开门,然后他继续骂着我,好像我欠他几百万似的。可我只是房租到期,要续租而已。
房东要我滚!
我说开门,我行李还在里面。
房东先生十分“客气”地说道,你哪有行李,是垃圾,都丢垃圾堆里了。
我乞求他让我再住一晚,顺便告诉我行李扔在哪了,我身份证、眼镜还在里面。
房东要我结算水电费,让我滚去别的地方住。
晚上十一点,我身无分文,手机没电,身上因拍戏而臭不可闻,脸上被化妆师抹得污黑。
我像是个垃圾,然后我在垃圾堆里不停地翻找着我的行李。
每找出一件,我都无比的开心,我曾以为赚钱是件最令人开心的事,但那刻,却觉得东西没丢是最令我开心的。
我找回了沾满污秽的,恶臭扑鼻的衣服,背包,身份证和眼镜。
然后我去附近一家我经常去买泡面和辣条的小卖铺,希望能充会儿电。
店老板瞪了我这个刚从垃圾堆里出来的垃圾一眼,说:“这儿只卖东西,不能充电。”
我还是去了较远的手机店,插上电源,手机一直显示是百分之一的电量,我暂时借着电源,向五个同学微信视频。
终于,有一位借了我一百元。我去旅馆,花了八十八元,洗了个澡,顺便把和抹布一般的衣服也都清洗一遍。
我躺在床上,对自己说,这只是个开始,以后的磨难更多。不要哭,不要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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