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8.对、对不起(第1/3页)  我打不过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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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弥身上的外套应该是两三年前外婆给买的, 大概是没有想到阿弥这么会窜个子, 衣服穿一两年便显得尤其短了,袖子短得裹在了手肘边。     叶知秋稍有些强迫症实在是看不下去, 帮阿弥选好外套后就让她穿上。     衣服款式偏运动休闲风, 阿弥一换上,便显得朝气了几分, 叶知秋直接让店员把标给剪下来买单。     阿弥一听见买单便赶紧把小包里的钱包拿了出来。     平时阿弥和叶知秋在外吃饭如果没有特殊原因的话,通常都是各付各的,包括医院里的大综医疗费这些都是用的阿弥自己的钱。     在钱的问题上,叶知秋有作过考量,她并不是计较钱的问题,主要是她认为阿弥现在才刚开始学着管理自己的生活, 也是才开始与社会进行真正的接触, 有必要赔养她的独立意识。     如果每次吃饭都是由别人付钱,阿弥或许会形成类似的习惯,叶知秋只有在特意说请阿弥吃饭的时候,才会自己付钱,若只是日常一起用餐, 她会很苛刻地只付一人份的饭钱。医院里边的费用, 像大笔的是叶知秋付, 小宗的地些费用, 叶知秋便合计起来让阿弥出。     这样便好像谁也不欠谁的什么。     不让一个在同情中长大的人感到施舍和愧疚的方法, 便是让她有所付出。不过给阿弥买衣服, 叶知秋却没想太多, 似乎从一开始,她就觉得打扮阿弥是她的兴趣点,也是她理所当然该项做的事情般。     “一共两千三百七十元。”收银报价的时候先是微笑地向着叶知秋,尔后被便阿弥的举动吸引住了。     其她几个店员她都以一种好奇的眼神看着阿弥。     阿弥手里拿着一叠钞票,她原本正在摸着呢,想着全身上下这些三百多块钱就够了,往时她陪千欢买过衣服。千欢看不上地摊货,所以都是去门店里买两百多的,千欢说因为是牌子货,所以比那些街边没招牌的门市衣服便宜。     “姐、姐,是多少啊?”阿弥紧了紧手里的钱,她一共也才带了九百多。     叶知秋拉过她:“我来就好了。”     店员再次和叶知秋重复:“九点五折,打完后一共两千三百七十元。”     叶知秋把手机递到给店员扫码,同时拉过阿弥:“没事的,这个衣服是我买了送给阿弥的。”     进去的时候,阿弥穿着件偏短的外套,鞋跟有些磨损的帆布鞋,布料差劲的裤子,出来的时候完全换了个人似的,几乎要可以和海报上的模特一比高下。     叶知秋拉过阿弥,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炫耀感,甚至无意向四周扫了几眼,向来比较低调的她,这一刻竟然希望引起周边人的关注。     大概就是想和所有人说一声,看,我身边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很好看,对不对,从一开始我就发现了。     不过长久以来的矜持只让她眉宇间的笑更深几分,握着阿弥的手紧了几分。     只要和叶知秋在一块,阿弥就没有拿盲杖的习惯,此时的她每走一步,都刻意余几分力,不敢硬踩下去。     什么样的鞋子,要七百多块钱,她想像不来,同时她的手也暗中拉着衣边来回细摸了好几遍。这难道是粘了宝石的衣服?     两人吃过饭回到长勺街时已经有些晚。     叶知秋把装满零食的袋子放到了桌上,袋子旁边就是阿弥今天写的那些字,纸板她也注意到了。     这个方法不错。     叶知秋倒了两杯热水,把其中一杯放落到阿弥手中:“这是你喜欢的蓝色,我用的是黄色的杯子。”     杯壁的温度瞬间传递到手心,阿弥嗯了声,乖巧地靠着椅子轻轻坐下。知秋说要告诉她一个好消息。     上学的事情吧,阿弥已然有了答案。这世上能和她扯上关系的事情不多,想来想去,知秋肯定是要说前些天提到的上学的那档事儿。     “学校的手续不会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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