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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去打两桶水!”不弃站在门口,一手叉腰,一手戳了戳满院子的内侍,大声喝斥道。

    从铁笼子出来,不弃再不想上去游龙阁看那些人的嘴脸,带着狼孩出了花园,觅了一间客房。狼孩身上没有衣物,浑身是伤,不弃必须好好处理一下。

    东宫的配套服务向来是周到的,打点水c送点药原本不是难事,但内侍们见到狼孩的模样,个个惊惧得不敢上前。

    稍有一两个胆儿大的,端了药想拿过来,狼孩还不嫌乱地对着他们一阵呲牙,一时间满地都是药瓶。

    不弃扶额,扫视了一眼在场的所有内侍,道,“你们,去把水c药和衣服都放在门口,都退下吧。”

    内侍们如得了大赦一般,作鸟兽散。

    不弃挽起袖子,晃晃悠悠地想提着水进屋,小狼孩三步并作两步,滋溜儿一声没了影。不弃急得左看右看,才发现他像只小狗似的蹲在自己身后。她想了想《训狗大全》,伸手在狼孩的额头上摸了几把。

    反正院子里也没别人了,索性就在这里给小狼孩洗澡吧。不弃沾湿了棉布,小心翼翼地从额头开始擦拭。

    “如今你跟了我,总得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呢?”原本想简单一点,叫做小狼,但是根据红衣男不喜欢自己叫他红衣男,自己不喜欢红衣男叫自己胖猪的规律,她认为狼孩将来懂事了也不会喜欢这个名字。

    名字不都是寄托希望的吗?她希望狼孩可以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龙傲天?慕容人豪?南宫世杰?不弃一边想着男频里面的恶搞男名,一边正经地记起一部以妖怪少年为主角的书。

    她再次指指自己,“不弃”,又指指狼孩,“朱雀”。他眨着眼睛,依旧懵懂,不弃却很有成绩感,小朱雀,你会像那部书里的主角一样,越来越强大。

    朱雀微微抬高了自己的手,试探性地点了点不弃的额头,朱雀的手满是茧子,不弃不可避免地觉得刺痛,更觉得心里一软。便握住他的手指,放在自己脸上,“不弃”,有抚上了他的脸,“朱雀”。

    不弃把自己的手和朱雀的手十指相叠,“不弃和朱雀是一样的人,不弃会说话,朱雀以后也会说话。朱雀这么厉害,将来还可以让不弃的哥哥教朱雀武功,做一个武林高手,好不好?”

    “朱雀从前在云雾山的时候,一定很奇怪为什么自己和周围的狼不一样吧?但是你看,不弃和朱雀是一样的!”

    朱雀虽然没有听懂不弃在说什么,但他见不弃嘴角含笑,也高兴得手舞足蹈,在院子里东蹿西跳。

    “喂——”刚刚才给你小子擦干净!不弃赶紧逮住他,一通擦干抹净,又为他换上干净的衣服。

    等不弃为朱雀换好衣裳,转了一圈,这才发现朱雀其实是个帅气的小正太,清秀的五官,澄澈的眼睛,褐色的睫毛又长又翘,因为头发有一点自然卷,看起来非常可爱。

    “没想到你也是一个帅哥!”不弃又在朱雀的头上摸了几把,心里却酸溜溜的,为什么只有我?!

    一直安静的朱雀忽然朝着门外凶狠的吼了一声,不弃转头,眼前飘过一抹红影,“是小红吗?”从游龙阁回来就一直顾着朱雀,还不知道孟琛身上的伤怎么样了。可是,等不弃追出去,哪里还有孟琛的身影。

    不弃怅然呆了很久,才慢慢走回院子,这一下,更麻烦了,朱雀不见了!

    小家伙是以为自己不要他了吗?他会躲到哪里去呢?但愿不要遇到东宫的卫兵,否则,那些人一定会下狠手。

    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去找朱雀。太子大婚后,不弃来东宫两三次,但谈不上熟悉,大约知道所处的位置是东宫的西面,这里多是留给宾客的雅舍,湖光山色,风景优美。好的是人烟稀少,朱雀不大会被人发现,坏的也是人烟稀少,不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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