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章 农业(1)(第1/4页)  中国通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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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社会进化是很早的。当神农时,已经离开游牧社会进入耕稼社会了。渔猎时代和游牧时代的情形,古书所传不多,据第三章第一节所说,已可想见其大概,现在不必多讲。所要讲的,便是农业时代社会的状况。四民,井田之怀疑,国野之别c贡徹之别,三泽公有,财政以农业为基,太平之义。

    中国古代,人民的职业,分为四种:《汉书·食货志》上,替他下一个定义说:“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粥货曰商。”《管子》也把人民分做士c农c工c商四种。《史记·货殖列传》引《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材匮少。”是专就生产一方面说,所以略去士而加上一个虞。《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乌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臬;八曰臣妾,聚敛疏财;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把人民的职业,分做九种,总不如士农工商四种分法的得当。

    这种情形,从今日以前,二千多年,差不多没有改变,而为社会的根柢的,尤其要推农人。要讲古代农业社会的情形,就要研究到“井田制度”。井田制度,见于《孟子》c《韩诗外传》c《春秋》的《公羊传》c《谷梁传》c《公羊》的《何注》,和《汉书·食货志》等书。咱们现在,且把他汇齐了,再行加以研究。

    按《孟子·滕文公上篇》,载孟子对滕文公的话: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吟吟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他说:(一)治地有贡c助c彻三法,(二)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意思是很明白的,但是其中有几个疑点:

    (一)夏殷周三代紧相承接,农夫所耕的田忽而五十亩,忽而七十亩,忽而百亩,那“疆界”c“沟洫”,如何改变?

    (二)“彻”和“助”到底是怎样分别?孟子既说“周人百亩而彻”,如何又说“虽周亦助”?

    (三)“夫世禄,滕固行之矣”一句,和上下文都不相贯,夹在里头,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问题,由于从前的人,都承认井田的制度(凡古书上一切制度),都曾经推行于天下;而且既说井田,就联想到《周礼》遂人c匠人等所说的“沟洫”,以为都是实有的,而且到处都是这样完备;所以有这疑问。依我看来,这种事情,是完全没有的。这种制度,至多曾推行于王畿及其附近诸国,兴时废,决不是从周以前,推行遍天下,绵历数千年之久的。《周礼》这部书,就信他是真的人,也并不敢说他曾经实行。《论语》:“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闹若璩和毛奇龄都说是治天下的小水,并不是《周礼》上所说的沟洫。那么,这一个疑问就无从发生,可以不必管他。第二个问题:(一)关于贡c助c彻的解释,既然说其实皆什一,则耕五十亩者以五亩之人为贡,耕七十亩者以七亩所人为助,耕百亩者亦系取其十亩之入是不错的。(二)但是孟子何以既说周朝是彻,又说他是助呢?下文滕文公使毕战问井地,孟子对他说的是:

    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死徙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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