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慌了手脚,却又无法可想,就在原地等待,大约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宾玛等不住了,又不放心可姆,就牵了她的手一起去村里找人帮忙。把可姆交给阿依,宾玛就和村里的许多阿乌阿咪还有更多的阿姆们匆匆离开了,他们有的划了猪槽船,有些个手拉手组成一排在草海中排查,以宾玛家为起点拉网式地搜寻过去。可是直到天色渐暗,一群又一群的人沮丧地回转来,始终没有发现丁一的踪影。大家虽然嘴里不说,但心里都清楚,丁一,应该是凶多吉少了。
当晚可姆害怕不敢在新屋睡觉,宾玛也心底打鼓,可是又不能就此离开,新屋这儿还是要留人的,万一丁一自己回来了呢,虽然可能性几乎为零,可是相对于科学,人们更愿意相信奇迹。宾玛就让阿咪阿姆们都留下来在花楼,草楼住着,万一丁一自己摸回来了也能帮把手。
是夜家瑶窝在宾玛的怀里不敢闭上眼睛,她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她甚至都没有想到会有这种后果,宾玛又会怎样想呢?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的宾玛当然也心事重重,淳朴善良的摩梭女孩应该在考虑怎么向情郎解释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吧?
第二天人们又象征性地找了一遍,然后宾玛去了一趟左所镇。回来时带了可姆的老熟人“郎中”回来了。郎中装模作样地去草海转了一圈,到草楼收集了丁一的遗物,也的确没有什么遗物,军人有的都是制式装备,私人物品少之又少,最后也就收拾了换洗的衣服就又匆匆回去了。丁一的事情到此就算完结了,此人仿佛就从没有在世上存在过,没有人问起,也没有人关心,就是洛洼村的人也都有意回避,刻意忘记了有这么一个人来过,生活过。
这就是作为“路人丁”的悲哀吧?而事实上在人生的这本书中,我们都自认为自己是主角,可是在别人眼中我们都是平凡无奇的路人甲,乙,丙,丁吧?
后来,宾玛和可姆一起来到丁一住过的草楼上。宾玛住的是花楼的中间,丁一也选了草楼中间的那个屋子。草楼真是名副其实,整房间空空如也,靠墙壁的角落里堆放些供睡卧用的柔软的干草,别说床铺,连席子都没有,这样的居住条件,是逼着小伙子们去“色色”,到舒适温软的“阿夏”花楼去过夜了。宾玛站在窗户边向外看,刚好可以看到宾玛的屋子,可姆也走过去,可惜个太小,就算扒着窗沿也看不到什么,到是一阵腥骚之气冲鼻而来,“阿嚏”忍不住大大打了个喷嚏。只见面前的墙壁上斑斑点点,似乎有干涸的鼻涕凝固了,“男人可真是埋汰”可姆心里想道。“这个臭流氓!”宾玛顺着可姆的目光看过去,突然两颊绯红,愤恨地骂了一句,可姆还不明所以,她自己登登登地跑开去了。
作为一现代人,香菱倒是能体谅丁一的处境。不管多么忠心耿耿,毕恭毕敬的员工,见到老板的情妇所想到的也都是性吧?这么个荷尔蒙爆棚的青壮男人在枯燥乏味的夜晚,面对着娇艳欲滴的宾玛的倩影,内心泛起点龌龊想法难道不是应该的吗?每天撸管打飞机算是他枯燥生活中难得的娱乐时光了!
丁一也憋屈啊,我做啥了我?怎么就流氓了?我活动活动心眼儿不行吗?至于吗?随便写死了就算了,也不带这么埋汰人的! 作者菌也太欺负人了。
可姆自己又多逗留了片刻,还真让她找到了点什么。就在那堆草下面木板的夹缝中藏了一个油纸包裹,抽出来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本书,翻开第一页正中提有书名则天外史,左下存题:不奇生著,再翻开后面原来是一部章回体的话本。估计是丁一太过孤单寂寞,托同僚好友带了来消遣杀时间的吧。当宾玛不放心回头又来到楼上时,可姆正捧着书本看得津津有味。
“哪来的?是丁一的吗?送还回去给他家人吧?”
“这个不用的,是他无聊时翻看的话本。”
“你怎么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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