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澜转身,从头到脚细细打量阿恋。
她真的很美,流光溢彩,青春逼人,大眼睛里满满的倨傲。
“我不想和你谈。”孟澜说。
“为什么,你怕我?”阿恋问。
“我行得正坐得端,为什么要怕你?”孟澜淡淡道,“我只是觉得恶心而已。”
阿恋脸色有一丝羞恼,却不肯离去,“你就不好奇我和沈总是怎么爱上的吗?”
孟澜微蹙眉,“请不要用“爱”这个字,你们那只是奸情。”
“你!”阿恋差点被她噎死,气道,“你以为你们就是爱了,我告诉你,沈克曾不止一次说过,你们不过是凑合,你心里眼里只有儿子,他对你早就没感觉了。”
孟澜不想动怒,可“凑合”二字还是伤了她。
她十八年苦心经营的家,在沈克眼里只是凑合,既如此,他又何必假惺惺说什么不想离婚。
伪君子!
孟澜不欲多说,拎包走人。
阿恋看着她走远,心情愉悦地回了宴会厅。
走廊上很安静,过了一会儿,拐角处走出一个男人,白衬衫,黑西裤,一手挽着外套,一手夹着烟,定定地朝孟澜离去的方向看了半晌,也往那边去了。
孟澜走出酒店,站在马路边恍惚了一会儿,车水马龙的街道,她不知道该去往哪里,暖色调的路灯笼罩着她,却照不亮她心底的阴冷。
漫无目的地走了一段路,久未上脚的高跟鞋让她的脚酸痛不已,她不顾形象地坐在街角花坛上,脱下鞋子抱着脚揉捏。
如果有熟人经过,一定不敢相信这个满脸疲惫形象全无的女人会是那个永远保持优雅从容的沈太太。
可是这一刻,她真的撑不住了。
她想放肆地大喊大叫,冲着行人吐口水骂脏话,把高跟鞋狠狠扔出去,躺在大街上睡一觉可是她不能,她还有责任,她还要回家等儿子放学。
她无助地抱着脚,看着霓虹闪烁的街景泪流满面。
泪水把眼前的繁华模糊成一团团光影,她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
“唉!”
头顶传来一声叹息,孟澜一惊,慌忙抬头,见一个高个子男人站在她面前,一手夹着烟,一手揣在兜里,白衬衫敞着两粒纽扣,有种散漫的优雅。
男人吸了一口烟,徐徐吐出烟雾,“当初你执意要跟他的时候,肯定没想到有一天会坐在这里哭鼻子吧?”
孟澜借着昏黄的路灯打量男人,半晌,才迟疑着叫了一声,“魏城?”
“是我。”男人掸掸烟灰,很失望地又叹了口气,“好歹我也是为你打过架的人,你却用这么长时间才认出我,可见我在你心里多么微不足道。”
孟澜很尴尬,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老同学,还是在她如此狼狈的情况下。
想当年,魏城和沈克同时追她,魏城是学渣,沈克是学霸,她自然而然地选了沈克。
魏城不甘心,把沈克狠揍了一顿。
沈克在医院住了一个月,魏城因此被学校开除,大学没读完就步入了社会。
这些年孟澜一直在家相夫教子,再也没见过他,更没料到会在这么难堪的情况下再见。
“你怎么会在这儿?”孟澜从地上站起来,低着头穿鞋子,心里尴尬到了极点。
“脚疼就不要穿了。”魏城抢在她前面把鞋子踢开。
“你干嘛?”孟澜有些羞恼,跳着脚去捡鞋。
魏城又先她一步抢到鞋子,用力扔了出去,鞋子“咣当”一声砸在路边停的轿车上,车子响起尖锐的警报。
“糟了,快跑!”魏城拉起孟澜就跑。
孟澜来不及反应,光着脚跟着他一通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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