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是一个小偷。我最快乐的事情当然是我以闪电的速度在繁华的长街上逃命。因为面对那些对我穷追不舍却又无可奈何的警察,我有着莫大的成就感。我想我应该是很伟大的,真的,因为那些两条腿的警察和四条腿的警犬从来都只是我的脚下败将。”
冷耿析将这份自白书看完,他忍,忍,再忍!不错,他是一个警察。一个上任刚好半年的警察;而站在他正前方的并且得意洋洋奸笑不停的,是一个小偷,一个他追捕了近半年的小偷。而且是个长毛的小偷。
公孙雨晴绕着冷耿析转了三个圈,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将他从头至脚又从脚至头的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看到冷耿析黑跨下一张脸,大手一握,那张写着她自白书的巴掌大的纸便被揉成一团又被抛出去老远。公孙雨晴反而愉快的笑了。
“平常在街上为了追我,你那双大脚板不是挺活跃的吗?今儿怎么啦?”公孙雨晴黑白分明的月亮眼忽闪着,长长的睫毛也不忘扑打了几下眼皮,“咦?喂?啊!警官!我和你说话呢!你怎么呆了?傻了?蠢啦!?”她露出贼原版的笑容,用自己纤瘦的肩去顶冷耿析的手臂,“要是中国每个当差的都像你一样笨头笨脑的,中国的老百姓可就惨喽!”
冷耿析依然不动声色。无论公孙雨晴说什么,做什么,他都冷眼相待。
“哈,我知道了,你没证据是吧?因为今天你跟了我一整天,可是我啥也没偷。”公孙雨晴笑得小脸开花一般香甜,又美又纯,“其实,我的心肠很好的。让你白干一整天,我还真有些过意不去。”
冷耿析冷冷扫了她一眼,转过身便想走。究竟是谁跟着谁一整天啊?冷耿析愤愤的想着,在心中大声质问,今天他好不容易公休一天,原准备好好上街买些生活用品,不料早上刚出门才逛过一条街,便被这个长毛天敌盯住了,瞧瞧如今太阳都已经西落了,他仍然甩不掉她。报仇,她在报仇,冷耿析心里明白,这半年来,在长街上他追捕她不下十次,想必她恨他,亦如他恨她一样,都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喂!你钱包掉了!”公孙雨晴往口里扔进一粒话梅,虽然有一些口齿不清,但意思表达仍然相当完整。
冷耿析根本不想理她,所以没有任何犹豫的继续往前走,直到忽然有一条灰白色的娇小人影“呼”的一声从他身后“飞”到了他身前。
公孙雨晴笑得天真可爱,两颗尖尖白白的小虎牙在夕阳下倒也闪闪发光。
“嗨,”她友好的晃晃冷耿析的衣袖,右手则迅速举出一个黑得发亮的钱夹子来,“警官,我真的是一个好市民,瞧,我又拾金不昧了!”
“你偷我的钱包?!”冷耿析咬牙切齿,认出了自己的所有物之后,他的眼危险的半眯起来。
“偷?”公孙雨晴散发黑宝石光茫的月亮眼陡然变成无辜的黯然色,“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必提醒你了!”她委屈的双眼似乎都已发红,用力一扔,将皮夹子扔在了地上,然后又不解恨似的用脚恨恨地跺了皮夹子几脚,这才冲着目瞪口呆的冷耿析做了个鬼脸,吐了两下舌头道,“警官,我好怕怕你呦!所以,我要跑路路了,下回见见哦!”说完,她转过身,屁股左一摆右一扭的走了。
冷耿析愣了大半天,几乎气得七孔冒烟的将皮夹子从地上拾起,才发现包里的现金已不剩分文,取而代之的是一叠卫生纸。
“你!别!走!”冷耿析终于如睡狮在霎间猛醒,他怒吼一声,抬脚便追。
已从容不迫走出几十米的公孙雨晴脸上带着欢愉的笑容,头也不回,抬起腿便不要命的逃。
你追?我就逃!嘿嘿!我逃,我逃,我逃,逃,逃!
白胡子一大把的龚化在小巷中一蹦一跳,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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