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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祭祀这样一种仪文,这样一种仪文也就是孔子所一再强调的礼,通过祭祀这样一种礼,使人成为超越个体存在的社会性的“成人”。这实质是一种心灵的祭祀,是一种自我精神的洗礼和净化,这是一种极高的人生智慧。

    三

    孔子思想中祭祀的人文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确认:一是为祭祀者提供精神的超越,在人的生命中树立起一种神性,或者说是崇高性;二是为人的行为提供一种礼仪规则,使人在这种规则中认可一定社会的秩序。这种仪则是承载人性崇高和人性追求崇高的载体,人性的崇高则赋予这种仪则以意义,所以这两层意义是融而为一的,不能够离弃一方而单纯推举另一方。

    现代人站在现代文明――也就是西方文明――的视域中回望孔子的祭祀思想时,会觉得孔子是如此的愚腐不堪,祭祀的过程不过是一种可笑的游戏。现代人的精神世界中已没有神灵的位置,过去孔子存疑的问题已被我们以科学的名义加以解决。这种解决彻底消除了祭祀所具有的两个意义层面。首先神被证明是不存在的,西方的尼采早就喊出“上帝死了”。神不存在,当然就不再需要祭祀,人从神威的笼罩下解放出来,人解放了,理论上说,人应该自由了,人应该找到了真实的自我,可是事实相反,当人突然从神性的笼罩下解脱出来,一下子世俗了,却感觉无所适从了,成为了无根的存在,我们感受着“生命的不可承受之轻”。我们象在抓救命稻草一样争夺着能够支撑我们生命存在的东西,似乎我们抓到了许多,可又都不能使我们真正满足,在争夺中我们膨胀着自己的,膨胀的煎熬着我们,于是我们的人生就成为叔本华的诅咒:的追求使我们痛苦,满足又使我们厌烦,人生成为永远的痛苦。所以现代人的心灵中没有敬畏,没有神圣,没有崇高,因为这一切已没有其存在的根据,人类成为万有的中心,自我成为人类的中心,我只为我而存在,我可以世俗c可以卑鄙c可以无耻,因为你和我都是凡人,没有理由对我提出超出我愿望的要求。于是,世俗者做着世俗的事而无人苛求,卑鄙者做着卑鄙的事而无人指责,无耻者做着无耻的事而不觉可耻。当人们抹杀了人性的崇高,嘲笑神性的存在,普遍的认同人性的世俗c卑劣c丑恶,甚至是无耻时,社会就成为物欲横流的荒野,生活成为人们厮杀争夺的战场,人们之间没有了温情脉脉的关爱,只有虚伪面具下阴险狡诈的嘴脸。

    当祭祀的神圣意义被消解,剩下的仪则就没有了存在的依据,更何况祭祀作为传统礼义之道的一种仪文,早已被国人贴上封建糟粕的标签而抛出了历史。法律已成为人们行为的最高规范,只要做守法公民,不要做仁义君子。这使我们想起孔子的又一句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现代人正是“免而无耻”,只要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就可以为一己之利而无所不用其极。所以现代人言必称法律,以免于刑戮为做人标准,弃中国人传统的礼义之道如敝履,视“礼崩乐坏”为当然。更有人置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一个曾经的礼义之邦传播着西方的公共关系学以为文明,学习着西方的礼仪规则以为粉饰,但外在的行为规范难以形成内在的道德自律,所以中华民族几乎成了最没有道德的民族,许多夕日被我们称为蛮夷的外邦也可以对我们贬低一番,真可汗颜。我们或可从几个关于礼的词汇演变中看出中国人从传统到现代的退变过程:礼义――礼仪――礼节――礼貌,“义――仪――节――貌”是一个内容日益枯干,形式日益突出,人情日益虚伪的过程。“我”的视听言动不是从“我”作为一个人的情感出发,而是从“我”的利益需求出发,所以这种所谓礼貌的行为只是“我”获得自我利益的工具,并不是“我”的真正需求,所以当它不能给我带来预期的利益时,“我”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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