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选择权交予诗音,我请她去照顾大哥,我则去喝花酒,诗音是我未婚妻,在我不在的时候,她身为未来女主人去照顾客人实属正常,若日后诗音实在不愿,用这个做理由亦无人能指责她。若是她……若是她觉得大哥是良缘,更无妨了。”
啪啪啪——
铃铛鼓掌,眉眼间露着嘲讽。
“你都考虑好了呀。”
“你以为你是在对别人好?”
骄傲自我的小姑娘,几乎立时敏锐出不对的地方。
“你凭什么觉得你的牺牲可以换来他们的快乐?”
“吃过鱼吗?你给予他们的温暖和幸福,就像一条鱼,柔软的口感包裹着钢针般的刺,鱼肉煮得再烂,也挡不住鱼刺的咯人。不论你付出多大的代价,总会如同梗在鱼身里的刺,想要取出来,先迎来的是自我毁灭。”
两个问题问得李寻欢哑口无言。
铃铛又道:“不过,算你运气好,有我做朋友。”
小姑娘腰杆挺直,眉飞色舞,在李寻欢眼里比沾到鱼腥的猫儿更神气活现,眼里写满“快问我,快问我”!
李寻欢很给面子,轻笑一声,道:“嗯,遇上铃铛儿,确实是我的运气。”
小姑娘眼睛笑得更弯啦。!
“那当然!”
她拔出腰间判官笔,转在手心。
也不买关子,直接道:“相思病嘛,我能治呀!”
意!外!之!喜!
李寻欢不怀疑铃铛的医术,当初他与铃铛结识正是因为李府广寻良医来为他父亲治病。在所有大夫断定老爷子药石无医,心病太重,没有求生的念头,半月内该准备后事的情况下,是铃铛凭着一手太素九针,给老爷子多续了两个月的命。
对,续命。
心病仍须心药医,哪怕是让她师公孙思邈来,都救不活心存死志的人。
“铃铛儿,如此多谢了!”
李寻欢连忙带铃铛去龙啸云房中。
没见到龙啸云前,铃铛以为那是一个精明的人,甚至阴暗一些,觉得对方其实在仗着李寻欢是宽厚端方的君子,是重情重义的傻子,假意装作相思入骨,逼李寻欢左右为难。然而等见到人,铃铛才知道,是
自己恶意揣测了。
龙啸云身长九尺,长得浓眉大眼,方脸阔口,端得是正气凛然,有几分英雄气概。
当然,铃铛不是看脸来确定他没有骗李寻欢。
她是看的气色和身体状况。
铃铛手上运起内力,直接把人抬起掂量体重。
气色可以作假,脉象可以改变,但是体重鲜少有人想到会去减。
——也是龙啸云确实瘦得皮包骨,夸张点说,柳条枝似的,够不上健康的标准。
成年男子健康时的体重和病入膏肓时的体重绝不相同,骨瘦如柴一词,除去说的体型,还形容人重量似柴火一般。
龙啸云……龙啸云都惊呆了。
却因为人是他结义兄弟带来的,不好挣扎。
“寻欢,这……”
铃铛感受完体重,将人放下,去翻他眼皮,嗅他口腔,探他脉搏。
李寻欢此时才好开口:“大哥莫慌,铃铛儿是大夫,身负药王传承,她医术了得,曾为我父亲治过病。”
龙啸云:……
我没记错,你爹好像是病死的吧?
又有些窝心。
那张病得蜡黄的脸露出一抹笑,青黑眼袋的存在,几乎使弯起的眼睛被挤成小缝。
“寻欢,多谢。”
多谢你关心我的身体,多谢你给我追求林姑娘的机会。
“大哥,你我之间,何必言谢。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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